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认定万星璧等100人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督学资格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沪教委督〔2010〕10号)精神,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了2015年督学资格考试,经培训、笔试、面试答辩等环节,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万星璧等100位同志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5年9月9日
抄送:上海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