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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第五届上海市人民教育督察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8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文  件

沪教委督〔2013〕3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聘任第五届上海市人民教育督察员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市教委《关于本市建立人民教育督察员的若干意见》(沪教委督〔2000〕1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教育的力度,及时督察相关违法违纪行为,保障“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理念有效落实,经研究,决定聘请戈一萍等12位同志为第五届上海市人民教育督察员,任期三年(2013年10月-2016年9月),具体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戈一萍  静安区教育局副局长

  朱如安  黄浦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李国君  李国君排球学校校长

  杨  燕  黄浦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振峰  上海市建平中学校长

  张  辰  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

  张凌云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建筑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周  梅  杨浦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科长

  高湘萍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

  符杰普  上海市北郊高级中学副校长

  蒋碧艳  宝山区教育局副局长

  瞿志军  普陀区教育学院副院长、教研室主任

  特此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3年10月18日

  抄送:各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