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文 件
沪教委督〔2013〕3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聘任第五届上海市人民教育督察员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市教委《关于本市建立人民教育督察员的若干意见》(沪教委督〔2000〕1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和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教育的力度,及时督察相关违法违纪行为,保障“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理念有效落实,经研究,决定聘请戈一萍等12位同志为第五届上海市人民教育督察员,任期三年(2013年10月-2016年9月),具体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戈一萍 静安区教育局副局长
朱如安 黄浦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李国君 李国君排球学校校长
杨 燕 黄浦区教育局副局长
杨振峰 上海市建平中学校长
张 辰 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
张凌云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建筑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
周 梅 杨浦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科长
高湘萍 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
符杰普 上海市北郊高级中学副校长
蒋碧艳 宝山区教育局副局长
瞿志军 普陀区教育学院副院长、教研室主任
特此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3年10月18日
抄送:各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