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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丁卫平等167位同志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6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督  导  室

文  件


沪教委督〔2012〕38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认定丁卫平等167位同志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在京津沪渝四市开展督学资格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督学资格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督〔2009〕15号)精神,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督学资格考试,经笔试、面试答辩等考核环节以及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认定丁卫平等167位同志具有上海市督学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上海市督学资格认定名单.doc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抄送:上海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6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