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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如何撰写教育督导分报告的
发布时间:2013-05-03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虹口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沈雪林

    督导分报告是根据教育督导评估指标,对学校某一发展领域的总结和概括,是学校督导评估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督导评估总报告提供分项目的完整、真实、准确的信息,是形成学校终结性督导评估报告的基础。没有高质量的分板块的评估报告,高质量的评估总报告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撰写分报告的参照系是对照区域第四轮督导评估指标。分报告应严格按照督导指标(一级指标中的二级指标以及“督评要素”)的内容要求,并应按“督评要素”中的内容要点的顺序,逐一撰写不能遗漏,不要偏离本项指标,不应与其他指标内容重复或重叠。

    分报告的主要结构一般分为“督导结论、主要经验、问题和建议”三个部分。督导结论回答“做得怎么样”:对照督导评估指标和学校规划的实施情况,对学校某一发展领域进行结果性评价;主要经验回答“为什么能做得好”:要在相关事实性判断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揭示原因,做出价值性判断,肯定学校的成绩及其有效做法;问题和建议回答“今后如何做”主要结合学校的发展水平,综合汇总、提炼所获的督导评估信息,对学校该发展领域提出努力的方向和相应的发展策略。

    分报告内容来自于缜密的评估切入和多种的评估方法与手段。应尽可能多地记录第一手资料,忌大量引用学校的自评报告,忌讲空话、套话。最终清晰的督导结论,必须辅以充分的事实、数据为支撑,有定量定性的分析:首先要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采集信息:听取校长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干部、教师、学生、家长、社区等座谈会;个别访谈;课堂观察;实地查看;浏览校园网等,用事实语言反映学校的发展轨迹;其次要重视查阅、利用并核实学校提供的《学校发展主要数据、事实汇总表》与评估实际的吻合度,注意去粗取精、去伪存真,达到审核鉴别判断;此外还要结合、运用四份《问卷》(教师、学生、家长和社区)中所反映的文字与数据材料,多方位、多角度比照、印证。

    发现该项指标中存在学校严重踩踏“红线”,违法乱纪的行为(如乱收费;设立小金库,侵吞学校资产;体罚侵害学生权益;利用节假日补课,过重课业负担;公布考试排名;违反“三课两操两活动”有关规定;严重违反课程标准;严重安全卫生事件等),应当查实并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写进分报告内。

    分报告的最后一般有基本的评价结论,又有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的规划督评的具体建议,使学校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同时,分报告要注意挖掘该校的个性化发展、特色、优势所在,以避免同质化的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