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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学习问答25问 |(一)
发布时间:2021-10-15 来源:中国教育督导 作者:中国教育督导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2021年7月20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月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专场介绍《办法》有关情况。为帮助大家准确把握《办法》要义,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梳理归纳了25个学习问答,一起来看——

 01 《办法》出台有什么重大意义?

《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压实教育督导问责制度,力促教育督导“长牙齿”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新中国历史上首次出台的教育督导问责文件;是我国教育督导制度建设进程的中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今后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利剑”作用,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02 《办法》的主要创新点有哪些?

第一,《办法》使教育督导的权威性、有效性从制度上真正得以确立起来;

第二,对约谈整改、资源调整、组织处理等作出规定,有利于实现教育督导与教育执法、纪检监察的联动;

第三,明确了督导问责的对象、内容、方式和程序,实现督导问责的规范化。

 03 《办法》的制定思路是什么?

一是于法有据。在法理层面,《办法》严格按照我国教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文件等要求设计条款,明确了问责主体、对象、情形、程序、组织实施等内容,使教育督导问责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都有章可循,确保问责合法合规、有理有据。

二是分级实施。在实施层面,《办法》明确各级教育督导委员会分别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进行问责,一级管一级,避免超权限问责。

三是规范有序。在程序层面,《办法》设计了一整套流程,并让问责对象充分表达意见。

四是用好结果。《办法》将问责结果与党政领导干部、教师的业绩考核、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罚等工作挂钩,确保问责有力。

 04 什么是教育督导问责?

指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教育督导工作中,发现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等被督导对象,存在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教育职责的问题,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能和管理权限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一项工作制度。

 05 教育督导问责须遵循什么原则?

必须遵循依法问责、分级实施、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

 06 《办法》明确了哪些问责对象?

一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相关责任人;

二是各级各类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

三是督学、教育督导机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