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集中行使涉及培训市场的有关行政处罚事项与依据清单》的通知

索取号:AA4322004-2021-001             发布日期:2021-02-26字体 [ ]

为健全本市培训市场综合执法机制,落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相对集中实施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市教委等现制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集中行使涉及培训市场的有关行政处罚事项与依据清单》,请遵照执行。该清单自2021年3月1日起生效,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和本市培训市场的发展情况,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