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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AA4322004-2020-018 发布日期:2020-08-27字体 [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心理育人质量,市教委现就加强本市高校和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提出相关意见。本文件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沪教委规〔2020〕21号).doc
2、《关于加强上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政策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