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取号:AA4315002-2019-002             发布日期:2019-01-31字体 [ ]

市教委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所辖学校,并结合区域实际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