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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重点工作
入学报考与招生
普通高校春季招考
索取号:AA4307006-2006-001 发布日期:2006-10-11字体 [ 大 中 小 ]
市教委决定2007年将继续实施本市高校春季招生改革试点工作,请你们于2006年10月22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学校2007年春季招生方案报送我委。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要求报送2007年春季招生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06〕94号).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