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索取号:AA4304002-2017-010             发布日期:2017-11-06字体 [ ]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2017〕6号),要求各地组织开展2017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检查方案可由三地研究确定,确保不遗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上述工作要求,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市教委现就开展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检查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