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及开展外语授课课程与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16-05-16
各有关高校: 根据《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课程和专业的管理工作,继续提升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的课程质量。现将申报2016年度本市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及开展外语授课课程与专业备案工作等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示范性课程建设项目申报 本年度继续开展上海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的申报和评审工作,要求如下: (一)示范性课程申报范围、方式和条件 1.本年度采取指定方式申报课程。申报范围见(附件1)。无自主选题课程申报。 2.申报课程应为上海市普通高校开设的面向外国留学生的全英语授课课程,且具有可持续性,对是否已开课情况不作要求。 3.课程负责人应为本校专职教师,每个课程负责人仅限申报1门课程。所申报课程须有课程团队,且以本校教师为主体。高校须确保负责人出现变更情况后,团队成员能够及时接替。 4.申报课程除应提供申报材料外,还须建设有课程介绍网页(站),且网页(站)上有主讲教师至少总时长为30分钟现场教学视频。视频内容应为课程中的重点或难点,单项视频时长在5至15分钟内。 5.凡已接受上海高校国际课程师资海外研修项目的教师应积极申报,并主动承担课程建设任务。 6.曾参加过示范性课程申报,但未获得立项的课程,如已有明显改进的,可重新参加申报。 (二)申报程序及预算额度 本次申报工作由市教委统一组织,各高校负责本校课程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5月28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并提交纸质盖章材料。 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课程予以立项,项目建设周期为两年,给予每门课程10万元的建设资金支持,并分年预算、分年下达建设资金(附件7)。 二、留学生课程及专业备案 高校分两次就2016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的课程及专业向市教委进行备案。 1.课程备案工作。各高校将本校全部面向外国留学生的外语授课课程到网络平台进行报备(本年度汉语授课课程暂时不报备),重点关注英语授课专业的报备工作。新增课程要首次填报信息;数据库中已经存在的课程,请课程负责人登录签到,刷新信息。各高校请于6月1日及10月1日前分别完成信息平台中课程名单的更新和确认工作,并提交纸质盖章汇总表。 2.专业备案工作。各高校将本校已经开设的面向外国留学生的外语授课专业填报到网络平台(本年度汉语授课专业暂时不报备),重点关注英语授课专业的报备工作,请于6月1日及10月1日前分别完成专业名单和培养方案的填报工作,并提交纸质盖章汇总表和培养方案。 三、备案及申报的材料上报 1.高校确定本校备案与申报工作负责人一人,另外确定工作联系人至少一人。负责人做好校内跨部门的协调工作;联系人做好信息传达和材料上报工作。 2.留学生课程及专业的备案工作和示范性课程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均基于网络平台进行,网络平台网址为市教委《留学上海》官方网站:http://www.study-shanghai.org/。 3. 网络填报及确认完成后,通过网络平台生成以下表格的WORD(或PDF)文档: (1)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工作通讯录》(附表2); (2)课程与专业备案材料:《课程备案汇总表》(附表3)、《专业备案汇总表》(专业备案须另外附加专业培养方案)(附表4); (3)2016年示范性课程申报材料:《课程建设申报表》(附表5)、《课程建设推荐汇总表》(附表6)。 (4)分年度示范性课程预算:《预算评审申报书》(表7、8)。 将以上表格从网络平台中导出,并分别打印一份(A4纸),交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注:文件后附件2至附件8为样张,请勿直接在上填写,请在网络平台填写,网络平台将自动生成Word或PDF格式文档。) 相关工作联系人: 1.市教委国际交流处:葛静怡,联系电话:23116757。 2.信息平台技术支持:袁进;联系电话,62932801。 3.纸质材料报送: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1号,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1号楼212室,邮编200032,联系人:杨治平;联系电话:64221060/13816009327。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6年5月6日 注:所有附件可从课程平台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