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6-29 来源:上海民办教育 字体 [ ]

沪教委民〔2022〕12号

 

各民办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及《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18号)等精神,本市设立上海市民办高校教师专项培育计划项目,简称“民师计划”项目。

为加强对“民师计划”项目的管理,经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民办高校“民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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