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上海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督导组分别于2021年5月19日至20日和2021年5月25日至26日,对崇明区和金山区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督导评估期间,公众如有相关意见反映,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办或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21-23116667
电子邮箱:zyh7605@shec.edu.cn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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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