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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崇明区和金山区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0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和《上海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督导组分别于2021519日至20日和2021525日至26日,对崇明区和金山区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督导评估期间,公众如有相关意见反映,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办或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21-23116667

电子邮箱:zyh7605@shec.edu.cn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10-66092048

电子邮箱:duban@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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