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

上海市人事

 

 

 

沪教委高〔2005〕6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事局关于批准2005年

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决定

 

各高等学校:

2005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的403项2005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已经过异议审理,全部有效。现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将经批准的2005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公布如下: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复旦大学李大潜等申报的开拓高质量复合型人才培养之路——《物理学与偏微分方程》课程与教材建设、上海交通大学林忠钦等申报的《创建机械大类本科教学平台,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人才》、华东政法学院何勤华等申报的《外国法制史课程建设》3项成果获2005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经上海市人事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东华大学郁崇文等申报的《坚持特色、适应发展、依托优势、充实内涵纺织工程大专业的深化改革与实践》等120项成果获2005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上海财经大学劳帼龄等申报的《多渠道宽口径培养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等129项成果获2005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上海财经大学王惠玲等申报的《新一代对外汉语课程建设》等151项成果获2005年高等教育上海市级教学成果三等奖。

开展教学成果奖励活动是上海实施科教兴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工作、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果的检阅和展示。本次获奖的项目是上海高校广大教育工作者经过多年艰苦努力所获得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在总体上代表了当前上海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水平,充分体现了近年来上海高校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所取得的重大进展。各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学习、借鉴和应用获奖成果,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为培养和造就更多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专门人才而努力奋斗。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海市人事局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成果  奖励   决定

  抄送:教育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1月10日印发 

(共印9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