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
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
现将《上海市小学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附件1)、《上海市初中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附件2)和《上海市高中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附件3)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辖区内所属中小学和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承担上海市课程改革整体试验及有关学科试验任务的地区和学校执行另行制订并印发的课程试验计划,使用经审查的新编教材;其他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试验的学校,如确需调整课程计划的,必须按教育部及市教委的有关文件要求,报我委审批或备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落实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和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减轻本市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4〕45号)(以下简称《减负通知》)的要求,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对同一课程,每所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订购或使用两本及两本以上的教科书,不得组织、推荐学生购买未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育用书和教辅材料,严禁擅自使用未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境外原版(或改版)教材。
各中小学要根据学生学习和生活规律安排好学校课程计划,严格控制周活动总量和学科教学课时。所有小学和初中(寄宿制学校除外)不得安排早自修,上午7:45以后开始安排集中教育活动。
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在各学科综合平衡后布置课外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的绝大多数同学能在1小时以内完成课外作业;初中各年级的绝大多数同学能在1.5小时以内完成课外作业;高中各年级绝大多数同学能在2小时内完成课外作业。各中小学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包括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组织集体补课。
三、2006学年,全市小学一、二、三年级,初中六、七年级和高中一年级实施新课程方案,使用新教材。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课改实施的要求,制订课改推广工作规划,做好本地区试行新课程方案和使用新教材的工作。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切实做好教师培训工作;要加强对课程改革的科学研究和业务指导,深化教学改革,指导和帮助学校提高课程管理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
四、要积极探索中小学评价制度改革。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认真做好《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的试行工作,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各区县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全学区、全区(县)性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小学生的学业评价实行等第制。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小学一、二年级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于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它学科只进行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政治、历史、地理学科采用开卷形式(或以开卷、闭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查;物理、化学、生物(生命科学)应加强动手实验能力考查;信息科技、劳动技术、体育与保健(体育与健身)、音乐、美术只进行操作、应用、实践性的考查;职业导向课程以开卷形式考查。
五、根据《意见》的精神,各中小学要把德育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要深入贯彻实施《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把弘扬和培养民族精神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融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积极开展各种富有趣味性的课外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和公益性劳动,培养劳动观念和创新意识。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发文的精神,在中小学要开设好廉洁教育、生命教育、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民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毒品预防教育和环境教育等专题教育,开展专题教育的安排和要求已在课程计划中提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贯彻执行。各中小学要根据教育部有关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要求,开展相关专题教育。
要加强中学生时事政策教育,保证每周1小时对学生进行时事政策和相关的专题教育,可利用晨(午)会、校班会、活动课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小学也要加强时事形势和相关的专题教育。
各中小学校要确保高中学生每学年不少于30天,初中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小学生每学年不少于1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其中课程计划内课时安排每学年至少2周,其余应在寒暑假、双休日或放学后完成社会实践的总量。平时在每天下午课后至下午5时前,各中小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教育活动和体锻活动。学校在双休日要主动与社区共建、开放资源,加强亲子活动的组织和引导。学校要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不得挤占、减少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时间。
六、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本课程计划,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做到校务公开。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的要求,要加强对学校课程计划执行工作的管理。要加大依法治教的力度,对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学用书的使用情况要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学校在执行课程计划中出现的违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并追究学校领导的过失责任。
附件:1、上海市小学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
2、上海市初中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
3、上海市高中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中小学 课程 计划 通知
(共印50份)
附件1:
上海市小学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
一、上海市小学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一至三年级)
课 程、科 目
|
周课时
|
说 明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基
础
型
课
程
|
语 文
|
9
|
9
|
6
|
|
数 学
|
3
|
3
|
4
|
|
英 语
|
3
|
3
|
4
|
|
自 然
|
2
|
2
|
2
|
|
品德与社会
|
2
|
2
|
2
|
|
唱游/音乐
|
2/
|
2/
|
/2
|
|
美 术
|
2
|
2
|
2
|
|
体育与健身
|
3
|
3
|
3
|
|
信息技术
|
|
|
2
|
|
周课时数
|
26
|
26
|
27
|
|
拓
展
型
课
程
|
兴趣活动
|
4-3
|
4-3
|
4-3
|
学校开设若干兴趣类活动,每一项目每周至多不超过2课时;学生可自由选择修习。
|
专题教育
班团队活动
|
1-2
|
1-2
|
1-2
|
|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
每学年1-2周
|
可集中或分散安排,学生为必修。
|
周课时数
|
5
|
5
|
5
|
|
探究型课程
|
主题探究活动
|
1
|
1
|
1
|
单独设置,课时可以分散使用,也可以集中使用。
|
晨(午)会
|
每天15-20分钟
|
|
广播操、眼保健操等
|
每天35-40分钟
|
包括体锻活动。
|
周活动总量
|
32
|
32
|
33
|
每课时按35分钟计
|
|
|
|
|
|
|
|
二、上海市小学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四—五年级)
年 级
周课时
科(项)目
|
四
|
五
|
备 注
|
广播操
|
每天15分钟
|
|
眼保健操
|
每天上、下午各一次
|
每天10分钟
|
晨(午)会
|
每天20分钟
|
用于专题教育等
|
必 修 课 程
|
思想品德
|
1
|
1
|
|
语 文
|
阅读
|
6
|
6
|
|
写字
|
说话和作文
|
数学
|
5
|
5
|
|
外语
|
3-4
|
3-4
|
|
社会
|
2
|
2
|
|
自然常识
|
2
|
2
|
|
体育与保健
|
2
|
2
|
|
音乐
|
2
|
2
|
|
美术
|
1
|
1
|
|
生活与劳动
|
1
|
1
|
|
周课时数
|
25-26
|
25-26
|
|
活 动 课 程
|
体育锻炼
|
2
|
2
|
|
校班(队)活动
|
1
|
1
|
|
兴趣活动
|
5-4
|
5-4
|
|
周课时数
|
8-7
|
8-7
|
|
社会实践活动
|
每学年2周
|
|
|
周课时总数
|
33-34
|
33-34
|
|
上海市小学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说明
各校要认真根据本课程计划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学校具体的周课表,保证各项教学工作要求的落实。
一、继2005年秋小学一、二年级全面实施二期课改课程方案,本学年将进一步推广至三年级。因此,各校要根据新的课程目标,以新的课程理念为指导,加强学校课程管理,制订好学校一、二、三年级实施新课程方案的教学计划,切实贯彻落实本课程计划。
1、小学一、二、三年级每课时按35分钟计,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周课时数。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学校不得安排突破规定的周活动总量。
2、小学探究型课程,主要为主题探究活动。主题探究活动单独设置。课时可以分散使用,也可以集中使用。
3、小学拓展型课程中的“兴趣活动”为自主拓展,“专题教育”、“班团队活动”、“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为限定拓展。
4、“兴趣活动”的开设要兼顾各学习领域,要求每周设置1课时的阅读活动。
5、“专题教育”和“班团队活动”的安排,可根据学校实际选择内容,安排时间,注重活动的实效性。
6、每天安排15至20分钟的晨(午)会,35至40分钟的广播操、眼保健操等体育健身活动。
二、小学四、五年级每课时可为40分钟或35分钟,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有关学科的特点,部分学科的授课可采取大小课结合的形式。小学课间休息时间为12分钟。
三、全学年教学活动总时间为40周,其中授新课时间为34—36周,复习考查(考试)时间为2—4周,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为2周。
四、小学各年级每周在晨(午)会课时间安排一次时事形势教育,每月在校、班会时间安排一次符合小学生年龄特点的时事形势教育活动。
各校要根据学生年龄的特点开设好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相关的专题教育。小学阶段的专题教育一般作如下安排:一年级安排健康教育、环境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二、三年级安排民防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预防意外伤害等内容)、健康教育(包括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四年级安排民族团结教育、健康教育(包括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五年级安排国防教育、法制教育、毒品预防教育、廉洁教育、健康教育(包括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和环境教育内容。
一、二、三年级的专题教育作为拓展型课程的限定拓展内容,安排在拓展型课程的课时内进行;四、五年级的专题教育安排在专用的晨(午)会时间进行。
五、各校要从本校实际出发做好统筹安排,保证每周各有一次科技活动和艺术活动,每天安排一小时体育活动。
附件2:
上海市初中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
一、上海市初中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六—七年级)
课 程、科 目
|
周课时
|
说 明
|
六年级
|
七年级
|
基
础
型
课
程
|
语 文
|
4
|
4
|
|
数 学
|
4
|
4
|
|
英 语
|
4
|
4
|
|
思想品德
|
1
|
1
|
|
科 学
|
2
|
3
|
|
地 理
|
2
|
2
|
|
历 史
|
|
2
|
|
音 乐
|
1
|
1
|
|
美 术
|
1
|
1
|
|
体育与健身
|
3
|
3
|
|
劳动技术
|
2
|
1
|
可以分散安排,也可相对集中安排。
|
信息科技
|
2
|
|
|
周课时数
|
26
|
26
|
|
拓
展
型
课
程
|
学科类
活动类
|
5-4
|
5-4
|
学校开设若干学科类和活动类的科目,每一科目每周至多不超过2课时;学生可自由选择修习。
|
专题教育
班团队活动
|
1-2
|
1-2
|
|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
每学年2周
|
可集中或分散安排,学生为必修。
|
周课时数
|
6
|
6
|
|
探究型课程
|
课题(问题)研究、
项目设计等活动
|
2
|
2
|
单独设置,课时可分散使用或集中使用,学生修习主要利用课外时间。
|
晨(午)会
|
每天15-20分钟
|
|
广播操、眼保健操等
|
每天35-40分钟
|
包括体锻活动
|
周活动总量
|
34
|
34
|
每课时按40分钟计
|
二、上海市初中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八-九年级)
年 级
周课时
科(项)目
|
八年级
|
九年级
|
备 注
|
广播操
|
每天15分钟
|
|
眼保健操
|
每天上、下午各一次
|
每天10分钟
|
晨(午)会
|
每天20分钟
|
用于专题教育、时事形势教育等
|
必 修 课 程
|
思想政治
|
2
|
2
|
|
语文
|
4
|
4
|
|
数学
|
4
|
4
|
|
外语
|
4
|
4
|
|
物理
|
2
|
2
|
|
化学
|
|
3
|
若使用二期课改新教材,则调整为2课时。
|
生物
|
|
|
|
历史
|
2
|
2
|
|
地理
|
2
|
|
|
信息科技
|
|
|
|
音乐
|
1
|
1
|
|
美术
|
1
|
1
|
|
体育与保健
|
2
|
2
|
|
劳动技术
|
2
|
2
|
课时可适当集中安排,以利于学生操作训练
|
职业导向
|
|
1
|
|
周课时数
|
26
|
28
|
|
活 动 课 程
|
体育锻炼
|
2
|
2
|
|
校班(队)活动
|
1
|
1
|
|
兴趣活动
|
3
|
2
|
|
周课时数
|
6
|
5
|
|
社会实践活动
|
每学年2周
|
|
选修课程
|
2
|
1
|
|
探究型课程
|
1
|
1
|
课时可适当集中安排,以便开展探究性学习活动
|
周课时总数
|
35
|
35
|
|
上海市初中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说明
各校要认真根据本课程计划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学校具体的周课表,保证各项教学工作要求的落实。
一、自2006学年起,初中六、七两个年级全面实施二期课改课程方案。因此,各校要根据新的课程目标,以新的课程理念为指导,加强学校课程管理,制订好学校六、七年级实施新课程方案的教学计划,切实贯彻落实本课程计划。
1、初中六、七年级每课时按40分钟计,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周课时数。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学校不得安排突破规定的周活动总量。
2、探究型课程可以以课题(问题)研究、项目设计等活动的形式进行。课程单独设置。课时可以分散使用,也可以集中使用。
3、拓展型课程中的“学科类”、“活动类”科目为自主拓展,“专题教育”、“班团队活动”、“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为限定拓展。
4、拓展型课程“学科类”、“活动类”中科目的开设要根据学校的实际,从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出发,要兼顾各学习领域。
5、“专题教育”和“班团队活动”的安排,可根据学校实际选择内容,安排时间,但必须注重活动的实效性。
6、每天安排15至20分钟的晨(午)会,35至40分钟的广播操、眼保健操等体育健身活动。
二、初中八、九年级每课时可为45分钟或40分钟。初中各年级全学年教学活动总时间为40周,其中六年级、七年级、八年级全学年授课时间为34—36周,复习考试时间为2—4周,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为2周;九年级全学年授新课时间为30周,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为2周,结束新课的时间不得早于4月底。
三、初中各年级每周在晨(午)会课时间安排一次时事形势教育;每月在思想政治课内安排1节课进行重大时事宣讲;每月在校、班会时间安排一次时事形势报告会。
初中阶段要以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为主开设专题教育,一般作如下安排:六年级安排交通安全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七年级(初一)安排民族团结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八年级(初二)安排民防知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九年级(初三)安排人口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
另外,各年级每周安排0.5课时用于健康教育内容;按平均每学年2课时安排预防艾滋病教育内容;按平均每学年2课时安排毒品预防教育内容;按平均每学年4课时安排环境教育内容。
六、七年级的专题教育作为拓展型课程的限定拓展内容,安排在拓展型课程的课时内进行;八、九年级的专题教育安排在专用的晨午会时间进行。
四、各校要从本校实际出发做好统筹安排,每周各安排一次科技活动和艺术活动,每天安排一小时体育活动。
附件3:
上海市高中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
一、上海市高中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高一年级)
课程、科目
|
周课时
|
说 明
|
高一年级
|
基 础 型 课 程
|
语 文
|
3
|
|
数 学
|
3
|
|
英 语
|
3
|
|
物 理
|
2
|
|
化 学
|
2
|
|
生命科学
|
1(0)
|
高一、高二总课时为102,学校在确保教学课时总量的前提下可选择设课年级及其周课时数。
|
思想政治
|
2
|
|
历 史
|
3
|
|
信息科技
|
2
|
|
劳动技术
|
2(3)
|
高一、高二总课时为102,学校在确保教学课时总量的前提下可选择设课年级及其周课时数。
可以分散安排,也可相对集中安排。
|
体育与健身
|
3
|
|
艺术
|
1
|
|
周课时数
|
27
|
周课时数应控制在27课时内。
|
拓
展 型 课 程
|
学科类
活动类
|
5-4
|
学校开设若干学科类和活动类的科目,每一科目每周至多不超过2课时;学生可自由选择修习。
|
专题教育
班团队活动
|
1-2
|
|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
每学年两周
|
可集中或分散安排;学生为必修。
|
周课时数
|
6
|
|
研究型
课程
|
课题(问题)研究、项目设计等活动
|
2
|
单独设置,课时可分散或集中使用,学生研究活动时间可以延伸到课外。
|
晨(午)会
|
每天15-20分钟
|
|
广播操、眼保健操等
|
每天35-40分钟
|
包括体锻活动。
|
周活动总量
|
35
|
每课时按40分钟计
|
|
|
|
|
|
说明:上表中括号内的课时数为正式颁发的课程方案(试行稿)中提出的参考课时。
二、上海市高中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高二、高三年级)
周课时 年 级
科(项)目
|
高二
|
高三
|
备 注
|
文科
|
理科
|
实科
|
广播操
|
每天15分钟
|
|
眼保健操
|
每天上、下午各一次
|
每天10分钟
|
晨(午)会
|
每天20分钟
|
用于专题教育、时事政策教育等
|
必 修 课 程 及 分
科 限 定 性 选 修 课 程
|
思想政治
|
2
|
2
|
2
|
2
|
(1)高三年级实施分科教学。带*者系分科限定性选修课程。高三文科史地限选课5-6课时中包含政治的限选课时。
(2)高三限定性选修课程2-1课时是用于文科或理科的学生修习综合性内容的专题讲座。
(3)高三第二学期的自主性选修课中可安排职业指导。
(4)高三劳动技术课可用于公共实用技术的教学。
(5)研究型课程课时可集中安排,以便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
|
语文
|
3-4
|
4-5*
|
4-5*
|
4-5*
|
数学
|
4-5
|
4-5*
|
4-5*
|
4*
|
外语
|
4-5
|
5*
|
5*
|
5*
|
历史
|
|
5-6*
|
2-1*
|
10-12*安排2-3门公共实用技术课和1门专业基础知识课
|
地理
|
2
|
物理
|
3
|
2-1*
|
5-6*
|
化学
|
2
|
生物
|
2
|
劳动技术
|
2
|
2*
|
2*
|
信息科技
|
|
|
|
体育与保健
|
2
|
2
|
2
|
2
|
艺术
|
1
|
|
|
|
周课时数
|
26-28
|
25-28
|
25-28
|
25-28
|
自主性选修课程
|
2
|
2
|
研究型课程
|
2
|
2
|
活 动 课 程
|
体育锻炼
|
2
|
2
|
2
|
2
|
校班活动
|
2-3
|
2-3
|
兴趣活动
|
周课时数
|
4-5
|
4-5
|
社会实践活动
|
每学年2周
|
周课时总数
|
35
|
35
|
|
|
|
|
|
|
|
|
上海市高中2006学年度课程计划说明
各校要认真根据本课程计划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学校具体的周课表,保证各项教学工作要求的落实。
一、自2006学年起,高一年级全面实施二期课改课程方案。因此,各校要根据新的课程目标,以新的课程理念为指导,加强学校课程管理,制订好学校高一年级实施新课程方案的教学计划,切实贯彻落实本课程计划。
1、高中一年级每课时按40分钟计,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周课时数。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学校不得安排突破规定的周活动总量。
2、研究型课程可以以课题(问题)研究、项目设计等活动的形式进行。课程单独设置。课时可以分散使用,也可以集中使用。
3、拓展型课程中的“学科类”、“活动类”科目为自主拓展,“专题教育”、“班团队活动”、“社区服务”、“社会实践”为限定拓展。
4、拓展型课程“学科类”、“活动类”中科目的开设要根据学校的实际,从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出发,要兼顾各学习领域。
5、“专题教育”和“班团队活动”的安排,可根据学校实际选择内容,安排时间,但必须注重活动的实效性。
6、每天安排15至20分钟的晨(午)会,35至40分钟的广播操、眼保健操等体育健身活动。
二、高中二、三年级每课时40分钟或45分钟。高中各年级每学年教学活动的总时间都为40周,其中高一、高二授新课时间为34—36周,高三为24周,复习考试时间高一、高二为2—4周(包括学科结业考试),高三为10周(包括高中毕业考试);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各为2周。
学校要合理安排高二、高三年级的必修课、选修课和活动课的课时,但不能超出或低于课时的上限与下限,不能突破每周总课时35节。学校不能将选修课和活动课的课时移作必修课和补课用,必须确保每学年选修课和活动课的最低课时数。
三、在高三年级,对选修文科或者选修理科的学生均应每周开设1—2课时综合性内容的专题讲座,以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的能力。
四、在高中阶段各年级开设研究型课程,按市教委颁发的《上海市中小学研究型课程指南(征求意见稿)》组织实施。研究型课程的课时可以集中安排使用。
五、高中各年级每周在晨(午)会课时间安排一次时事形势教育;每月在思想政治课内安排1节课进行重大时事政策宣讲;每月在校班会时间安排一次时事政策报告会。
高中阶段要以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为主开设专题教育,一般可作如下安排:高一年级安排国防教育、高新科技普及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高二年级安排人口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高三年级安排法制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在高一年级用拓展型课程的时间每周安排一次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高二、高三年级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安排心理健康教育和升学毕业心理辅导。
另外,各年级每周安排0.5课时用于健康教育内容;在高一和高二年级,按平均每学年2课时安排预防艾滋病教育内容;按平均每学年2课时安排毒品预防教育内容;按平均每学年4课时安排环境教育内容。
高一年级的专题教育作为拓展型课程的限定拓展内容,安排在拓展型课程的课时内进行;高二、高三年级的专题教育安排在专用的晨(午)会时间进行。
六、各校要从本校实际出发做好统筹安排,每周各安排一次科技活动和艺术活动,每天安排一小时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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