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上海市教育工作年报
2006年,是实施《上海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上海教育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聚集各方力量,突破发展瓶颈,统筹教育资源,继续深化上海教育综合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促进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年初制定的上海教育主要任务、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实施若干项教育实事工程,真抓实干,努力奋进,上海教育的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2006年上海教育工作概况
(一)上海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2006年,上海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新生入学率达99%以上。本市学习型终身教育体系正在逐步建立,一个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初步建成。
2006年,全市共有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工读学校2518所,其中:中学794所、小学626所、幼儿园1057所、特殊教育学校28所、工读学校13所。共有学生155.31万人,其中:普通高中27.17万人,比上年减少11.8%;普通初中44万人,比上年减少4.8%;小学53.37万人,比上年减少0.2%;幼儿园29.88万人,比上年增加4.5%;特殊教育学生0.5万人,比上年减少3.8
%;工读学校学生0.29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3至6周岁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95%;6至10周岁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9%。
全市共有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51所,其中:职业中学37所,中等专业学校81所,中等技工学校33所。共有学生21.08万人,比上年减少1.5万人,减少7.1%。
全市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及职业技术学院)60所。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学生46.63万人(未含普通高校网络学院本、专科学生6.97万人)。其中,本科在校生29.28万人,高职高专在校生
17.35万人,比上年增加2.37万人,增长5.4%。当年招收本专科学生14.04万人,毕业11.05万人。全市共有研究生培养机构51家,共有研究生8.69万人,比上年增加了0.82万人,增长10.4%。其中:博士生2.11万人,硕士生6.58万人。全年招生3.01万人,其中:博士生0.57万人,硕士生2.44万人。
全市共有成人中高等学历教育学校58所,其中:独立设置成人高校21所,成人中专37所。成人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在校学生27.78万余人,其中: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26.71万人(含成人网络本专科),成人中专1.07万人。成人高校招生9.61万人,比上年增加3.1%;毕业3.55万人。成人中专招生0.45万人,毕业0.57万人。参加国家高等学历文凭资格考试的注册在校生达0.62万人,毕业生达0.42万人。参加上海电视大学网络本专科教育的学生达7.25万人,其中2006年招收2.83万人。此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设本、专科专业87个,开考课程323门,参加考试27万余人次。成人中等技术培训学校827所,结业生161.74万人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46所。中等专业自学考试开设专业24个,开设课程163门,参加考试36785人次。2006年是郊区劳动力职业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第二年,共有6.84万人接受培训。全年接受各级各类成人教育总数为320多万人次。
全市共有初中毕(结)业生12.12万人,比上年减少3.26万人。高中阶段学生共48.21万人(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成人中专),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16.55万人。
全市共有中学教职工7.3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14万人,占教职工总数的70.1%;小学教职工4.8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3.75万人,占教职工总数的77.2%。
全市60所普通高校共有教职工7.17万人。其中市属高校3.72万人,专任教师1.99万人,其中正高级教师0.21万人,副高级教师0.52万人,中级教师0.77万人,初级教师0.35万人,无职称教师0.14万人。非市属高校有教职工3.4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39万人。专任教师中,有正高级教师0.29万人,副高级教师0.47万人,中级教师0.51万人,初级教师0.09万人,无职称教师0.03万人。
全市共有校外教育机构26所,其中少年宫16所、少年科技站7所、少年之家3所,教职工总数1389人。全市有老年教育机构274所,在校学习的老年人达44.14万人。
全市共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及合作项目217个,占全国总数近五分之一。其中研究生层次26个,本专科147个。全市有外籍人员子女学校21所。2006年各普通高校有留学生14100名,比去年增加2.99%。各中小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接受外籍学生2.12万名。2006年上海市高校招收港澳台学生共计824名。
2006年上海教育经费继续稳步增长。据初步统计,全市教育部门财政预算内教育事业预算数为178.93亿元,比上年增长9.54%。其中:市级教育事业预算数为38.43亿元,比上年增长14.7%;区县教育事业预算数为140.50亿元,增长8.2%。
(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推进上海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全面深入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一个新里程碑,学习宣传好这部新法,对上海义务教育发展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市教委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召开上海市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座谈会、专题报告会、系列培训等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义务教育法》。做好立法调研,起草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并采取各项措施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力度,加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市属商品房基地教育公建配套学校建设工作,启动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积极引导中小学校进行素质教育实验
全面建立健全素质教育实验的常态管理机制,倡导各实验校结合学校发展实际,积极开展学校素质教育实验,做好实验成果的展示和应用推广工作。将全市中小学校在学生发展、课程实施、教师成长、特色传承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向全市推广。进一步完善本市义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研和教师培训“三位一体”的素质教育体制与机制。
3.开展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评估
配合二期课改实施,围绕影响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教师、学生、教材与教育部门、学校、社会)和关键环节(培训工作、课堂教学、升学考试与招生)两大方面,开展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研究。学习借鉴国内外教育质量监测评估的先进案例,形成中小学课程教材标准评估、学生学业成就水平监测、课堂教学质量监测评估、教师专业发展监测评估、学校发展性评估、命题及考试制度监测与评估等多项监测与评估方案,着力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4.进行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试点
修订《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完成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和配套数字化平台研制,制订《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办法》,编制《综合素质评价百题问答》,并在全市57所学校开展试点,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5.完成基础教育创新人才培养课题研究
围绕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开展上海中小幼创新人才培养的现状分析及国内外比较分析,从教育体制机制、课程改革、教育教学实践和科普等教育资源基地建设等方面提出上海基础教育创新人才培养的思路及举措。已完成基础教育分课题2个理论研究报告、2个现状调查报告和16个专题报告。
(三)贯彻落实职教会议精神,大力发展上海职业教育
1.切实落实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全面贯彻全国职教会议精神,落实市政府召开的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十一五”期间上海市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思路和新目标,加快培养和造就一大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组织各区县、各行业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决定》和会议精神,形成大职业教育理念,统筹区域和系统的各类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指导区县把职业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加快示范性职业学校及专业的建设步伐,继续深化普职渗透、中高职衔接的教育模式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大力推进校企联合、工学结合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2.加强对全市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的资源整合和统筹管理
进一步完善了本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市以及区域内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管理,促进社会与职业教育的沟通,促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推进合理有效的经费投入机制和奖励机制的形成。根据《决定》的要求,改革技工学校宏观管理体制。全市的技工学校自2006秋季学年起由教育部门统一负责招生,统一教育教学和学生学籍管理,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职业资格证书管理。这一格局的形成,有利于进一步整合职业教育的资源,发挥职业教育规模效应。
3.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保障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按照《决定》的规定,增加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部分的比例。2006年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部分的比例达到30%,并增加职业教育专项经费4000万元。同时,会同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支出进行测算,根据实际测算结果和目前经费供给能力,制定经费定额标准,确保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随经济增长不断增加。定额标准已列入2007年部门预算,并在43所由市级财政拨款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中首先实行按照定额标准划拨办学经费。
4.加强宏观协调,加快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步伐
2006年列入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120所,共录取学生总数6.3万人,普职比为52 :48。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研究中高职相通(“3+2”)职业教育新模式、特殊专业人才培养5年制高职新模式,通过制订统一的培养目标及整体的完全学分制形式的教学计划,有效实现中高职有机衔接,提高教育效益,加快培养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同时,与市劳动局共同设计校企合作培养的方案,搭建服务平台,进行“技师学院”
试点,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实际动手能力和较高综合职业素质的青年高技能人才;继续推进大学生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研究实训设施资源共享方案;研究双师型教师培训方案;组织参与2006年上海职业技能大赛。
5.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深化课程教材改革行动计划(2004—2007)》的要求,继续深化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已经完成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基础4门学科课程标准的制定和每门学科各两套教材的编写,并正式在2006学年新生中实施;制定了第一批12门专业教学标准及其105门核心课程、专业方向的课程标准,启动了第二批30门专业教学标准、20门网络课程的编制工作,开展42所课改特色实验学校的建设工作。同时,健全和发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教育培训模式。目前本市有7所职业学校开展半工半读试点,所依托的企业共有227家,涉及近40个专业,几乎覆盖了学校所设的所有专业。
6.开展对在沪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
2006年中等职业学校共录取在沪务工人员等成人中专学员近8000人。在做好对西部城市及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工作同时,完成教育部下达的外省市招生任务1.5万人,比上年扩招50%。
(四)加强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上海高等教育质量
1.做好教育部对本市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切实提高高校教学工作水平。
积极配合教育部督促学校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参与教育部5年一轮的高校教学工作评估,完成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戏剧学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电力学院等6所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获得教育部专家高度评价,有力促进了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提高。
2.积极推进上海高校“211工程”建设
继续抓好重点学科、教育高地以及“高校高水平特色发展项目”的建设,并开展中期经费投入的绩效检查。积极建设“211工程”的三大公共服务体系,即中国教科网地区主干网升级工程、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工程、仪器设备和优质资源共享系统工程,逐步形成上海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和系统。配合教育部做好上海高校“十五”“211工程”建设的验收工作。积极为上海地方高校争取进入“211工程”行列作准备,组织专家对中医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理工大学开展“211工程”备选高校的调研。
3.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开展新专业教学检查
组织900名专家对全市高校186个本科新专业进行检查,汇总和分析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设计本科教学质量问卷,回收问卷8000多份,以查促建,促进高校加大对新专业的投入和规范管理。同时,开展新建高校教学质量统一测试。对13所高校的16000多名学生进行了“高等数学”期中统一考试,促进基础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
4.重视研究生教育质量,评选研究生优秀研究成果
完成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省级初选暨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推荐47篇论文参加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其中14篇论文获2006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继续实施学位论文抽检“双盲”评议。坚持以学位论文作为质量监控的重要抓手,继续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随机抽检与“双盲”评议,其效果获教育部肯定并向全国推广。
5.实施“名教师工程”,积极培育高校精品课程
宣传和鼓励教授上讲台,把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作为一项基本教学制度,2006年本市有49名教师获第二届市级教学名师奖,有7名教师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实施第二期市教委重点课程建设并已立项299门,深化课程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模式等方面的改革,提高课程教学水平。推进双语教学、启发互动教学、案例教学,积极培育市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增加优质课程资源。上海高校现己拥有8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384门市级精品课程,进一步完善了国家、市、校三级精品课程网络体系。
6.加强高职发展研究,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工作上新水平
组织多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协作组,研究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及政策框架。从微观研究、中观研究、宏观研究三个层次展开全面研究,已确定《技术本科课程特性研究》、《技术应用型本科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价标准研究》等11个研究课题。继续开展上海市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6年已完成对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职学校的评估工作。推进高职实践基地建设,高职高专院校参与建设的17个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民办院校的14个民办高校教学高地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全部通过中期检查,项目完成情况良好。2006年第二期实训基地和教学高地建设项目已完成申报。完成国家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申报工作。
7.积极推进高校校办产业规范化管理,做好非学历教育的清理整顿工作
根据教育部“积极发展、规范管理”的原则,全市20多所市属高校进行了校办企业的改革改制和规范化建设工作。校办产业规范化工作涉及到体制、机制、账目、财物和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人员的转制安排以及国资、工商、税务部门的认定等,政策性强,难度极大。年初,市教委规定了“全覆盖、高质量、按节点、保稳定”的工作要求,至2006年底,完成了对全市20所高校389个企业全面的清产核资,并根据教育部的工作要求,开展了市属高校校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着手研究制定了学校的规范化管理方案,由于整个工作涉及面广,历史遗留的问题多,整个工作过程平稳推进,保持“零”上访。上海的做法得到了教育部领导和市有关职能部门的肯定,在2006年10月15日教育部召开的全国高校企业规范化建设视频会议上,周济部长、赵沁平副部长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召开2006年高校非学历教育工作会议,下发有关文件通知,对全市普通高校非学历教育与培训进行了认真、彻底的整顿和清理。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已完成全市汇总报告。同时,对上海高校在校内外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和培训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高校认真执行。
(五)推进社区教育实验,构建上海终身教育体系
1.社区教育实验及其研究取得新成果
积极推进本市闸北、静安、嘉定、徐汇、浦东新区等5个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试点工作,并进一步扩大社区教育实验区。2006年又有黄浦、普陀、长宁等3个区获教育部批准,列为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本市的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已占全国现有81个实验区的1/10。同时,一批市级社区教育实验街道和一批社区教育实验项目得到确定,经专家评审,全市已确定了56个“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街道(乡镇)”和129个“上海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这些实验项目遍及全市19个区县,使社区教育实验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
完成教育决策咨询课题《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运行模式研究》。本市组织了有关专家,开展对国家级社区教育实验区运行模式的研究,对社区教育的目的、对象、内容、载体,社区教育的运行模式、社区教育的评价等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丰富和发展社区教育实验成果,推进本市学习型社会的建设。
2.研究制订上海“十一五”终身教育规划(初稿)
组织起草了《关于贯彻市委、市政府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上海“十一五”终身教育发展规划》(讨论稿)。计划到2010年,初步建成‘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组织有关人员先后到徐汇、嘉定、闸北等10个区县和国资委、总工会、妇联、劳保局等8个部门开展了调研活动,形成了《本市开展学习型社会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及若干子报告。
3.进行《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
根据市人大立法工作安排,组成由部分区县、委局和企业共24个单位组成《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立法项目组,对《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开展了前期调研。在形成分课题报告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经验,形成《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调研总报告。
二、贯彻“四个率先”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上海教育主要任务
(一)《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修改编制完善
根据中央全会和上海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补充完善了《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纲要明确提出了上海教育事业未来五年中要实现 “六个提升” 的战略目标。即:在视野上,实现从教育系统内部到全社会教育的提升;在体制上,实现学校自身建设到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提升;在机制上,实现从硬件建设向软实力提高的提升;在投融资上,实现从单纯增加投入向增加投入、鼓励参与和提高绩效的提升;在人力资源上,从吸引国内人才向吸引世界各地人才与培养本国人才并举的提升;在国际交流上,从增加合作交流数量向提高教育国际化质量的提升。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省级〈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的通知》要求,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已完成编制《上海市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并经专家论证。根据上海各类教育的发展需求,编制了《“十一五”期间上海教育基本建设规划》。完成了《上海高校“十一五”建设规划》。指导督促区县编制完成《上海市中小学“十一五”校舍建设规划》。
(二)以“树魂立根”为核心的学生德育实践深入推进
1.大力推进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
大力贯彻中央8号、16号文件和《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2006年进一步深化“树魂立根”教育和实践,围绕“两纲”
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学习、实践“文明、礼仪”教育系列活动,开展生命教育试点学校和师德培训工作,组织第三届上海市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月”,总结推广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的典型经验。
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建设。有5个高校进入第二批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达标建设;出台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实施办法,规定在岗的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必须接受为期400个学时的专业培训;研究制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评估标准》,开展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区域示范中心”和“达标中心”的督查评估。
2.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认真贯彻教育部要求,从2006年秋季开学起,在本市高校全面实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计划。依托教学协作组加强宏观指导、坚持不懈强化队伍培训,积极鼓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展教学科研,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取得了一定成效。
3.重视中小学教师的育德能力培训
建立10个“上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重点培训德育教师的实践研究、思想政治(思想品德)课教学研究、学科德育研究、德育管理研究,以名师带教的研究式培训孵化机制,促进德育教师师德和育德能力的提高;同时,加强班主任及新上岗教师培训,组织全市中小学新上岗的班主任教师代表,在陶行知纪念馆隆重举行以“光荣、责任、奉献”为主题的宣誓仪式。
4.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
研究制定《关于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依托全市7个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按区域分布,2006年完成对上海高校所有新任辅导员统一岗前培训工作。研究制定《上海市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对高校辅导员的培训工作,初步形成了岗前培训、专题培训、日常培训、职业化培训的辅导员培训体系,为全面提升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奠定基础。
5.配合中央督查组做好对上海贯彻落实中央8号、16号文件精神的督查工作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教委从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方案、精心准备材料、抓好观摩点等4个方面入手,认真接受并配合中
央督查组的督查工作。汇编了市委、市政府、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关于贯彻中央[200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和{2004}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的41个文件,以及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专题材料、典型案例等百万字的书面材料。上海市贯彻落实中央8号、16号文件所做的各项工作得到中央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
1.增强宏观调控力度,均衡全市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在远郊区县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确保三个增长的前提下,为落实促进郊区义务教育的发展,通过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加大了对郊区的专项经费投入力度,并设立专项资金,继续积极支持远郊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进一步推动并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步伐。2006年市教委实际安排教育费附加预算为13.6亿元,其中:安排职业教育部分4.08亿元,安排普教部分9.52亿元。普教部分下达给各区县的7.38亿元教育费附加中,下达给郊区6.03亿元(其中用于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的资金为5.4亿元),占81.71%。
2.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积极贯彻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先郊区,后市区的实施步骤,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先免除郊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6年秋季开学起全面免除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同时继续做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工作,在原有帮困经费总量不减的前提下,将免除困难学生学杂费部分用于资助困难学生的素质教育活动费等项目。
3.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定额标准
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2006年在实施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的同时,又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全市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520元(提高100元)、初中每生每年不低于720元(提高160元);同时,根据义务教育阶段盲、聋、辅读和工读学校的特殊性适当增加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根据区县经济状况,市财政分别给予免除学杂费总额的10%-80%资助经费。
4.启动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
2006年全面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已开展特教学校校舍建设及装备现状自查与调研,制定了本市特殊教育学校装备标准,完善特殊教育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同时,加强随班就读管理,颁布《关于加强随班就读管理若干意见》,开展随班就读实验区评估,召开随班就读工作现场会,加强区县特教康复指导中心建设,同时,深化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改革,颁布《上海市辅读学校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展新课程实施试点工作,提高特殊教育教学质量。
5.深化公立转制与民办学校的办学体制改革工作
在去年启动的本市公立转制学校体制改革工作的基础上,2006年再完成21所公立转制学校的改革工作。同时,开展本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设置标准及审批程序的专项研究,制定民办中小学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的评估标准,进一步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四)中小学“二期课改”稳步推进,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得到有效监控
1.深入开展“二期课改”质量监测与评估研究
形成中小学课堂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学业成就水平监测、教师专业发展监测与评估、学校发展性评估等多项监测与评估方案。全面推进中小学二期课改的实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加强教材建设,开发课程社会资源。
颁发本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指导区县认真做好中小学教材选用工作。加强教材审查制度建设,起草《教材审查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研究科普基地与课程资源的整合,开发和利用上海科普教育基地的丰富资源,编制中小学课程改革利用科普教育基地资源实施纲要(草稿),从2006年秋季起,首批10个科普教育基地与11个试点区对口开展试点工作。指导学校和教师组织中小学生充分利用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学探究学习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创建节约型社会,2006年秋季起在初中音乐学科试行循环教材。
3.落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项措施
要求各中小学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不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学校课程计划在网上公示,并接受监督。市教委下发《关于本市小学一、二年级语文教学的调整意见》,将学习重心适当后移,放缓低年级的语文学习进度。组织上海市教育信息调查队,开展两次 “减负”调查,并向社会发布调查公告。“减负”公告显示,中小学生的睡眠时间有所增加,学生对减轻课业负担的感受明显。
(五)“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启动
认真贯彻市政府召开的上海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会同全市各相关部门、各区县开展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台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2006-2008年学前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同时,已制订了上海学前教育机构装备规范等评估标准文件。
积极推进0—3岁幼儿早期教养实验。认真研究和探索符合0-3岁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的早期教养实践,在全市推广国家“十五”重点课题《0-3岁儿童早期发展与关心》的实验成果,为普及婴幼儿早期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
(六)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建设工程成效显著
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建设步伐加快
首批立项的34个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2006年已有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现代物流、焙烤、数控技术应用、信息技术(计算机)、电子与通信技术、化学工艺和会计等10个实训中心基地建成并挂牌,这些实训中心分别是:另有15个实训中心正在组织验收。2006年审批立项的第二批19个实训中心建设也已全面启动。
(七)高校毕业生就业与指导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稳中有升
2006年上海高校毕业生12.9万人,比2005年增加1.2万人,增幅达10%。其中毕业研究生2.1万人,增加24%,本科毕业生5.7万人,增加6%,专科(高职)毕业生5.1万人,增加11%。同时,2006年上海高校共有非上海生源毕业生4.3万人。截止10月底,上海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率91.38%,其中研究生就业率96.66%,本科生就业率91.56%,专科和高职生就业率89.13%。与上年同期相比,2006年上海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大体持平。其中,毕业研究生的就业率比上年同期高0.04个百分点,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率比上年同期低1.62个百分点,专科(高职)毕业生的就业率比上年同期低2.23个百分点。
2.积极推进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工作
按照《市科教党委、市教委关于加强上海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本市各高校加强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已举办职业咨询师专业水平认证项目,本市高校共有440人参加职业咨询师初、中级水平培训,已有230人取得初、中级职业咨询师证书,50人赴香港各高校实习交流;开展职业发展教育课程建设,制定《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教学大纲》、《活动设计方案》以及职业发展教育评估指标体系;成立上海市高校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会,形成工作研讨交流机制;加强科学研究,提高职业发展教育工作水平。已开展《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职业咨询专业岗位模型分析研究》等重点课题研究,组织各高校申报了21项课题和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优秀论文。
3.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郊区农村就业
积极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并落实各项配套措施,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到农村、到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的热情空前高涨。据统计,2006年共有902名高校毕业生应征西部志愿者计划,800多名毕业生应征“三支一扶”计划。经选拔,共有179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62名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此外,有1200余名毕业生到本市农村基层从事教育工作;本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已对100多个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项目提供资助,创业项目和创业人数均比上年明显增加。
(八)教育科研成绩喜人,教育科研实力明显提升
2006年,本市高校有168项科研项目获2005年度上海科技进步奖,占全市获奖总数的51.5%。其中,汤钊猷院士获上海市科技功臣奖。本市高校有27项科研项目获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占全市获奖总数58.7%,其中吴孟超院士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有46项科研成果获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占获奖总数14.15%。38项成果获得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在本市推荐申报第三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上海共有51项成果获奖(其中1项为合作研究项目),占全国获奖总数(除国防军事教育学科外)255项的20%。本市区县教育行政领导和中小学幼儿特殊教育教师提供的教育科研成果有10项获奖,其中二等奖3项,三等奖7项。在200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中,曙光学者中有54人次获得了45项上海市科技进步奖。
市教委第四期重点学科建设期间,共招收硕士研究生932人,授予学位293人;招收博士研究生157人,授予学位117人;并有25名博士后进站工作。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3400项,其中国家级项目408项;省市部委级项目920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335项,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19项。
2006年继续加强上海高校E-研究院的建设工作。启动了上海师范大学的比较语言学E-研究院建设工作,迄今已启动建有12个E-研究院。
(九)依法督促政府履行教育责任到位,教育督导力度增强
1.完成对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执行情况综合督导和公示
在要求各区县政府开展自评的基础上,通过逐区督导和对大量数据的分析比较,形成了《关于本市区县政府2005年度依法履行教育责任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本市各区县2005年度中小学教职工人均年工资收入情况汇总的报告》和《关于2005年度本市开展区县政府教育工作自评公报情况的分析报告》。报经市政府批准,已将2005年度本市各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布。此举对增强区县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责任,确保教育经费的持续健康增长,产生了广泛积极的影响。
2.开展对区县教育公建配套建设专项督导
专项督导的重点及其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规范完善政策,从制度和机制上保证教育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落实;二是开展自查,促进各区县梳理排摸教育公建配套建设到位;三是重点突破,对教育公建配套建设欠账较多的区进行专项督导;四是解决瓶颈难点,对4个区县的教育公建配套遗留问题进行专题协调。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教育公建配套建设专题会议,对此项督导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3.完成对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督导
共督查了本市19个区县的138所学校的招生工作情况。通过听取汇报、访谈、问卷调查、家长和社区干部座谈会等形式,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形成了138份《专项督导报告》,有力促进了2006年招生“阳光工程”工作的顺利实施。
(十)全面实施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体现政府服务水准
1.建立“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专栏,实施政府信息公开
认真落实今年全国和上海市政务公开和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海教育”网站专门开设了“教育系统政务公开专栏”。专栏的功能:一是提供市教委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办事指南;二是开设信息快速通道,集中提供“教育概览”等上海教育的基本情况,以及“政策解读”、“热点解答”等动态办事信息;三是提供网上办事项目,包括市教委行政许可事项、便民服务事项;四是提供网上咨询和网上信访渠道,汇编
“便民问答” 1000例,基本覆盖市教委对外咨询服务的各个方面。
2.及时提供社会公众需求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中考、高考、插班生招生、专升本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等各类招生考试专题栏目,向公众提供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招考公示、学校动态、咨询服务、信访监督、专家访谈等一系列信息,受到公众的欢迎。2006年已有150多万人次浏览了有关信息。同时,结合中小学二期课改、高校学生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就业等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发布政府相关信息,并提供“政策解读”资料。
3.建立政府办事公开规范制度,为公众办事提供方便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库”建设。主动公开5大类政府信息,共20个专题、198个类目。内容涵盖各级各类教育,包括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周知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等。制定了《上海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办事项目网上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重点规范教育类办事项目分类、规范办事公开内容要素、公开重点事项的标准化建设。开通形式多样的网上办事渠道。本市56项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网站上实现相应的办理功能。整合93项办事系统,为教师、学生和社会人士提供网上服务。网站推出的“上海市高校学生贷款申请系统”,为高校学生在网上申请贷款、咨询贷款的相关政策、查询贷款的审批情况提供了“一门式”服务,已受益学生4.3万多人,贷款总额累计3.6亿多元。网站及时提供有关办事表格,为公众办事提供方便。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各项教育改革进程
(一)上海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改革成效显著
为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上海国际大都市的需要,本市大力进行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经上海市政府批准制定的“2+2+x”高校布局规划实施方案已逐步落实到位。以复旦大学为中心的杨浦知识创新区和以上海交通大学为中心的闵行紫竹科教园区;上海松江大学园区和南汇科教园区;以及若干所有特色的高校,共同形成了本市高校完整合理的布局架构。
到2006年,在沪部属高校和地方高校校园占地面积由调整前的1.66万亩扩大到4.01万亩,净增2.35万亩;校舍面积由调整前的742万平方米扩大到1308万平方米,净增566万平方米。在校的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由2000年的25.54万人,扩大到2005年的51.62万人。上海市的高等学校通过新一轮布局结构调整改革的实施,使原有的教育资源得到了整合和优化,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同时,通过大学园区和高校新校区的规划和建设,拓展了上海高校的办学空间,为上海高校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奠定了物质基础,使上海的高等教育事业更加适应上海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本市高、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平稳有序
1.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入学工作有序完成
完善招生工作规范和程序,研究制定《关于200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为重点,确保对市民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同时,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各项改革措施到位。2006年本市共有21.7万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小学、初中就学,其中,小学新生入学人数为10.87万人,初中新生入学人数为10.83万人。
2.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
在计划管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招生录取制度等方面稳步推出改革举措,取得明显成效。初中毕业生为12.3万人,升学报考人数为12万人,录取11.69万人,本市生源高中阶段的入学率为99%。
3.普通高校招生及自主招生改革取得较大突破
2006年本市普通高校秋季招生报考人数为11.38万人,录取9.15万人,录取率达80.1%。经教育部批准,2006年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试行“深化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工作。真正做到学校自主招生,学生自主选择,顺利完成了这项改革实验工作,社会反应平稳。两校分别录取287和291名考生,完成招生计划的96.33%。同时,在高职(高专)院校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杉达学院、建桥学院、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首先进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实行由学校依法自主进行入学考试,依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和依法自主实施招生录取的有益尝试,得到社会、家长、考生、学校的多方面好评。
(三)启动构建教师教育联盟,凸显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创新
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精神,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创新,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本市教师教育资源联盟的构建工作已正式启动。教师教育联盟由四个方面组成:一是在机构建设方面,以师范大学为主,联合相关的大学,区县教师进修学院,教育研究与培训机构,形成教师教育机构联盟,为全市教师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持;二是在课程建设方面,组织专家委员会,制定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联合开发教师教育精品课程;三是在师资队伍方面,建立专家教授资源库,承担师范大学的教师教育、市级培训和区县基层学校巡回指导任务;四是在信息平台建设方面,积极推进区域内人网、天网、地网三网合一的信息资源,实现优质资源的互联和共享。
(四)推进“体教结合”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群体体质
1.明确新一轮“体教结合”目标任务
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实现竞技体育与学校健身体育的协调发展,把学校体育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的基础工程,努力创建一个具有时代特征、上海特色的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新体系。重点抓好整体规划、项目布局、梯队结构和品牌打造以及配套政策等,并力争在这些方面有所突破,构建融体育与文化为一体的校园氛围。同时,确立各区县、各学校重点项目重点队,建立奥运后备人才库。
2.“体教结合”经费和措施落实到位
“体教结合”工作得到市领导重视和市体育局大力支持,共同投入,设立了体教结合专项经费,市教委投入了500万专项经费,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课外体育竞赛活动的基础建设,各区县和高校也增加了专项经费的投入。同时,会同市体育局联合组织新一轮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申报、评估工作;委托市教育评估院组成专家评估组,分别对自愿申报市级体育传统项目的139所学校实行了评估。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落实到位。以“人人有项目、班班有团队、校校有比赛”为目标,各区县和高校以不同方式发动与组织学生在校园广泛开展各种体育健身和体育文化活动,并选派学生参加了大、中学生市级各类体育竞赛和群体活动。
3.“体教结合”人才培养显现成效
市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有38所,区县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00余所。开设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有103个。本市35所办二线运动队的中小学共向上海专业队输送了74名优秀运动员,向上海高校输送高水平运动员19人。本市办二线运动队的中小学代表上海参加全国或国际青少年体育比赛获得前六名者超过50人(次)。特别在田径、游泳和排球等项目中比赛成绩优异。全市中小学开展了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手球、羽毛球、网球、武术、击剑、射击、棋类、定向越野等各种运动训练,构成了本市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模式的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格局与网络。
(五)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继续推进
全面推进高校后勤质量体系建设的普及工作。举办了上海高校后勤管理体系建设第三期培训班,20余所高校的37位后勤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全面启动上海高校后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申报工作,并组织开展对符合申报条件高校的质量体系验收审核工作。会同上海高校后勤服务中心修订和完善物资采购招标、评标、采购、质检和到货验收工作规范,明确要求各种物资必须引入政府质量检测手段,确保安全、卫生;要求配货管理中心和各高校后勤部门执行教育部、市政府有关规范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降低中间管理成本,杜绝指令性配送;完善业务员、管理员廉政自律签约机制。
(六)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
启动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区域合作计划的方案研究。组织本市10家研究生培养单位完成7项专业学位研究生和2项课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标准的研究。同时,启动了2006年度上海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研究课题25项,参与单位达到了15家。举办6个研究生学术论坛,搭建平台,拓宽研究生的视野。建设研究生教学的开放案例库,启动了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4个学科的研究生教学开放案例库的重点建设工作。设立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主要面向哲学、社会科学等人文学科,重点资助对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创新能力培养具有价值的研究内容。协调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继续推进“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工作,加强“产学研”联合培养,对12家培养基地和11家与之合作的高校进行了实地调研;在市教科院开设“上海研究生创新教育”网站。
在第10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新增上海电力学院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家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增列2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50个博士点,增列1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108个硕士点。完成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省级初选暨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评选工作,14篇论文获2006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四、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推进教育实事项目的实施
(一)加强新郊区新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1.制订市教委《关于推进新郊区新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该《意见》提出了“十一五”新郊区新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目标,明确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如:继续实施“郊区劳动力职业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将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导入和辐射到郊区农村;构建郊区0-6岁完整的学前教育体系;创设良好条件,推进农村教师的培训工作;完善公共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加大向郊区农村投入的比重;安排专项资助资金提升郊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水平;完善困难家庭子女“帮困助学”和“专业奖励”制度;组织大学参加新郊区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实践等,进一步加大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推进力度。
2.实行城区与郊区教育对口合作交流
以优势互补、协作互助、改革创新、共同发展为原则,本市9个中心城区与9个郊区签署了“上海市兄弟区县教育对口合作交流协议书”,开展为期3年的教育对口合作交流,已形成黄浦—崇明、卢湾—松江、徐汇—金山、长宁—青浦、静安—奉贤、普陀—嘉定、闸北—南汇、虹口—闵行、杨浦—宝山共
9对兄弟区县对口合作交流体系,浦东新区形成区域内城郊学校间的交流互动。一年多来,通过结对双方互相学习、对口交流支援、结对带教共建等形式,在选派教师到郊区学校支教、学校管理、教育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等多方面进行合作和交流,共享优质资源,支教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对口合作交流,缩小了城乡差异,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3.加强“新郊区新农村”教师学科专业发展培训
制定并实施“新郊区新农村教师学科专业发展”培训方案。培训根据新课程背景下的教师学科专业发展需要进行,帮助农村教师把握新课程教材,改进教学方法,促进专业化发展,切实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本市市郊10个区县的中小学幼儿园各学段、各年级、各学科教师接受培训,其中农村初中和小学教师1.5万名。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校本培训”和“远程培训”多元培训模式。
4.对赴郊区农村学校任教教师实行政策倾斜
为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市教委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一方面大力提倡和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2006学年招聘到农村偏远地区学校任教的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资助津贴。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最艰苦的农村学校任教,保证了农村学校优秀师资的来源渠道。另一方面,在特级校长认定上,对郊区采取名额指标按比例分配下达办法,对郊区农村校长评审特级校长采取加分政策。从政策上引导中心城区优秀校长到郊区农村学校去工作。
(二)郊区劳动力职业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高质量完成大半任务
2006年是实施计划的第二年。为提高郊区农村劳动力就业竞争能力、促进郊区劳动力进一步转移,一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在网站上开设专栏,使“三年行动计划”目标明确、机构落实、操作有序;二是建立了以乡镇成人学校为骨干、开放实训中心为基地、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培训格局,方便农民培训;三是在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工夫,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实行企业出订单、培训机构出菜单、政府买单的“三单”联动培训模式,积极开发培训项目,达到从构建管理和运作机制入手,提高培训实效的工作目标。促进农民增收和郊区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06年,共完成培训农民6.8万人,比去年增加4000多人,就业率为67.5%,比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
(三)市属商品房基地教育公建配套工作取得突破
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的高度关心和重视,市教委确立了《教育公建配套设施建设与管理》调研课题,已对全市各区县进行全面调查。召开了5次研讨会和协调会。已协调和指导区县完成市属配套商品房闵行区浦江基地、宝山区顾村基地的1所初中、2所小学、2所幼儿园的筹建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制订市属商品房基地配套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将由市政府正式下发。落实人口导出区和导入区之间教育结对支援的各项工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通过输出优质教育资源,让一批有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与校长到郊县市属商品房基地任教,使中心城区优质资源向郊区农村辐射。
(四)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行帮困助学和专业奖励制度
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上海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奖励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帮困助学制度的实施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从2006年9月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全面实行帮困助学制度和专业奖励制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帮困助学制度资助学生的对象是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和特殊困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资助的内容包括补助学费、书簿费和生活费,资金从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学费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奖励制度是对每年报考上海产业发展急需、紧缺和艰苦专业的新生给予专业奖励,资助学生缴付学费。“专业奖励”和“帮困助学”两项的受益学生数已达2.5万人,占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2%。
(五)农民工子女的平等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市教委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就读为主”的方针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指导并督促各区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扩大公办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的人数,充分挖掘潜力,努力扩大公办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的比例,2006年非本市户籍学生在本市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首次过半,达到53%。市教育行政部门从教育费附加中拨出专款,用于郊区农民工子女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同时,市教委严抓规范和加强农民工子女学校的管理,确保做好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安全、卫生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拟订农民工女子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实施办法。
五、2006年上海教育的其他工作情况
(一)稳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精神,对全市19个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上进行“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政府职能转变”专题调研。启动行政执法职权分解与行政执法责任确定工作,梳理行政执法流程、划分内部执法权限、编制职责说明。开展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问题研究,完成4项市政府教育决策咨询课题报告。
(二)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规范教育收费和教育审计工作
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确定3项工作目标、7个重点领域、4项基本要求和6项自查项目,取得了一定成效。规范教育收费工作进一步深入,确定了本市今年规范教育收费8项主要任务和7项主要措施。对2005年规范教育收费的8个优秀达标区县和11个达标区进行了表彰奖励。据本市中小学收费情况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学生家长认为学校执行收费规定情况总体评价很好、较好的达到90.42%,比去年提高1.39个百分点,较差和差的为0.45%,较去年再度下降。阳光招生监督制约工作进一步加强,2006年未发现严重的招生违纪犯罪案件,高校集中录取阶段市教委收到群众来信来访总计2739件,比去年下降27.3%,到市教育考试院信访数量为5000余件次,比去年同期下降60%。
教育审计的监督与服务功能进一步深化。稳步推进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真实施各项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任务。完成年度教育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召开上海市教育审计工作会议和第十二届华东地区教育审计工作研讨会,促进教育审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规范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积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
贯彻教育部对中外合作办学复核作进一步确认的工作要求,对全市273个项目和机构所存在的8类问题进行逐一研究和分析,并提出了处理意见报送教育部。经梳理复核,本市有6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将被终止合作办学活动。有效保护了学生的利益,维护了上海的办学秩序。同时,2006年受理32项中外合作办学申请,组织有关专家评议,已完成材料汇总、分析、审定工作并报教育部。
加快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积极争取与国外名牌高校的实质性合作,提升上海教育的国际竞争力。2006年,复旦大学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举办研究生院、上海理工大学与英国北方教育集团合作举办中英学院、上海大学与法国工程技术大学集团合作举办上海大学中欧工程技术学院等三个项目已获教育部批准。协助上海金融学院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合作举办上海国际金融研究中心的谈判正在进行。
(四)全市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围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颁布实施,大力开展法制宣传,进行多层次的法制培训活动,接受宣传的群众达数十万人次。组织开展第九届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上海赛区选拔赛,依托有关方面创办出版《魅力汉语》、《咬文嚼字》月刊和《语言文字周报》,面向全社会提高各层次人们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开展对各区县、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依法开展公共场所用语用字情况的监测并积极引导,为“十一五”期间建设上海良好的语言环境和2010年世博会奠定扎实基础。
(五)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又有新进展
圆满完成上海市承担200名新疆少数民族双语教师的培训任务。
培训使这些教师汉语水平等级考试从4级提高到6至7级,学员在国家统一组织的HSK考试中取得100%达标的优异成绩。选派了第六批101名优秀教师赴滇支教,在政治素质、专业技术能力、学历等综合素质方面比去年又有提高。
继续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贵州省教育厅和德国赛德尔基金会的合作项目,依托上海市电子工业学校等单位,完成云南、贵州职教管理干部和专业骨干教师200名培训任务。
开展“援助型”的合作办学。本市14所中等职业学校与云南、新疆、重庆等省市对口支援地区25所学校结对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录取当地农村学生2500余人。接受对口支援合作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来沪进修,同时选派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合作学校任教和担任管理工作。
(六)青少年保护和高校安全稳定工作扎实推进
制订《上海市中小学校安全风险勘查工作通知》,并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已完成5个区的400余所中小学的风险勘查工作。 制定下发《上海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区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完成对本市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文化娱乐场所以及民工子女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排摸,如期完成112所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市教委会同市公安局与本市各高校签订2006-2007年度的新一轮《学校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协议书》,明确各自责任。制定上海高校和市教委直属单位创建上海市平安单位考评指标,结合文明单位申报对平安单位进行检查。同时不断完善本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七)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国防教育工作成效明显
组织全市学生广泛开展群体健身活动。成功举办2006年上海市学生体育大联赛。协助世界中学生体育联合会举办2006年世界中学生乒乓球锦标赛。
组织全市各类学校的饮用水安全卫生情况自查工作。加强对高校新生入学体检工作的指导。配合市医保局研究制定《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完善本市近200万学生和婴幼儿的医疗保障。配合教育部开展学生营养午餐现状调查和上海市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推进“健康校园”建设成效显著,全市有30所高校、中专校获
“健康校园” 建设优秀奖、110个学校获卫生先进集体。
在各区县中小学校开展了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在展演过程中,全市19个区县中推荐产生了1000多个新创或新编文艺节目和10000多件艺术作品。经筛选,有近200个优秀文艺节目被选送参加市级展演,博得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完成2006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全市共推荐艺术特长生267名,其中初三毕业生49名,高三毕业生168名。举办了第二届上海市青少年民族文化培训活动,形成市区联动,课内外联动的培训网络,全年共有15万人次接受了优质的民族文化培训。开展了上海市第四届“百万青少年争创明日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共评选出20名“明日科技之星”和80名“科技希望之星”,邀请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代表与“明日科技之星”代表举行的“大小院士共话创新”论坛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落实上海市学生军训工作会议精神,本市高校近16万大学生参加了暑期集中军训,受训率达99%。举办高校(高中)国防教育(学生军训)军事理论教学培训班,提高学生军训的有效性。做好本市在校大学生新兵征集工作。
(八)成功举办2006上海教育论坛和中外校长论坛
上海教育论坛主题为:“现代化城市:学前教育——人的终身发展的起点”。来自世界10多个国家和地区、著名学者、上海各友好城市的嘉宾和教育专家、领导等共350人参加了会议。论坛旨在不断扩大学前教育与国内外教育文化的交流,学习和借鉴国际学前教育的先进理论和经验,同时开放上海的学前教育为世界服务。
由教育部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三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隆重举行。论坛主题为:“大学的创新与服务”,来自国内外各界的代表350多人出席了论坛,围绕“21世纪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模式与经验”、“大学科技创新、理论创新如何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议题展开研讨。会议取得了完满的成功,上海的承办工作得到国务院领导、教育部领导和中外大学校长的高度评价和由衷赞赏。
2006年,在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上海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我们将继续锐意改革,开拓奋进,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上海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