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职〔2008〕26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建立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的通知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上海电子工业学校:

你们《关于组建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的请示》(沪电信职院〔2008〕37号)收悉。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推进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职成〔2007〕26号),经我委组织专家评议审核并研究,同意建立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

希望你们根据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要求,进一步完善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发展规划,抓紧建立和健全集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运作中拓展服务功能,推进校企深度合作,确保集团目标的实现,加快培养符合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要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职教集团  通知

抄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本市各委、局、控股(集

团)公司,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市教

育考试院、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市教委教研室,市教育

技术装备部、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各高职高专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8月18日印发

 

(共印2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