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04年招收插班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对人才的培养机制,营造人才成长的环境与氛围,积极鼓励和引导思想品德好、基础扎实、具有发展潜力的学生更加勤奋学习,我校在2004年秋季将继续招收插班生,特制定《上海大学2004年招收插班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2003年入学的本市普通高校在校本科大学一年级学生。

4、学习成绩优良,大学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及格,无

重修或补考情况。

5、学生可以跨学科报名。

二、报名办法

1、报名者须携带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的“同意报考插班生”的证明。

2、报名者须携带所在高校教务处出具的学习成绩证明(成绩汇总表),并经教务处盖章。

3、有各类获奖或专特长者须携带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原件。

4、报名者须携带近期本人报名照2张。同时,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

三、报名时间

626(星期六)    上午9:00—下午4:00

四、报名地点

上海大学校本部(上大路99号)南门。

五、考试科目

上海大学有关学院或系确定一门加试科目。

学校和学院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辅导。

附:《上海大学2004年插班生招生计划及学校加试科目》。

六、考试日期

考试日期待定,具体以《2004年上海大学插班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为准。

七、录取原则

    学校将根据插班生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和上海大学的加试成绩,以及部分考生的各类获奖和专特长情况,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八、学籍管理

    经学校测试成绩合格者,学校给予发放预录取通知书。待学分确认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报市教委,其学籍按转学处理。

九、收费标准

按转入学院2003年秋季入学本科新生收费标准。

十、监督机制

上海大学2004年招收插班生工作在学校党政以及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同时由校招生监察小组对招收插班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网址:  www.shu.edu.cn

咨询电话:6613414866133280

监督电话:66132857

                                      上海大学

                                      200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