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高〔2007〕32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第四届

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的通知

 

各高校:

为推进上海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工作,进一步加强本市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组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上海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沪教委高〔2006〕91号)开展了上海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的调整和推荐工作,现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组成第四届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请示》(沪教考院社考〔2007〕8号),我委经研究,同意成立第四届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考试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考试委员会任期4年,自2007年4月至2011年4月。

二、考试委员会的主要职能

(一)受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委托,负责设计制定考试的等级、科目、审核考试大纲、审定考试内容和考试方式以及评分标准的最终评议等。

(二)划定各等级各科目考试的优秀、合格分数线;颁发证书。

(三)开展考试改革的科学研究,分析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的现状和发展方向,适时调整考试内容和科目。

(四)考试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办公室,负责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胡启迪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晓强    东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吴立德    复旦大学

      汪燮华    上海建桥学院

      邵志清    华东理工大学

      苗夺谦    同济大学

            上海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徐良贤    上海交通大学

      高建华    上海师范大学

      黄萱菁    复旦大学

      虞慧群    华东理工大学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