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外〔2006〕47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同意

上海韩国学校增设高中部的批复》的通知

 

上海韩国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韩国学校增设高中部的批复》(教外综函〔2006〕47号)转发你校。

请你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及时做好学校高中部开学的各项教育教学安排,并按我委《关于2006年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注册登记备案事宜的通知》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韩国学校增设高中部的批复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国际  学校  转发  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6月26日印发

(共印20份)

 

 

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韩国学校

增设高中部的批复

 

教外综函〔2006〕47号

 

上海市教委: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拟同意上海韩国学校增设高中部的请示》(沪教委外〔2006〕1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韩国学校在原有办学层次的基础上增设高中部。请你委按照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继续对其加强监督和管理。如有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