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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同意
上海韩国学校增设高中部的批复》的通知
上海韩国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韩国学校增设高中部的批复》(教外综函〔2006〕47号)转发你校。
请你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及时做好学校高中部开学的各项教育教学安排,并按我委《关于2006年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注册登记备案事宜的通知》要求,及时办理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附件: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韩国学校增设高中部的批复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国际 学校 转发 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6月26日印发
(共印20份)
教育部关于同意上海韩国学校
增设高中部的批复
教外综函〔2006〕47号
上海市教委: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拟同意上海韩国学校增设高中部的请示》(沪教委外〔2006〕1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韩国学校在原有办学层次的基础上增设高中部。请你委按照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继续对其加强监督和管理。如有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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