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高〔2005〕9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修订的
《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大纲》的通知
各高校:
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开考十多年来,为推进本市高校计算机教学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为不断适应信息技术日益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上海高校计算机教学的水平,规范和完善计算机等级考试,我委组织了有关专家,在广泛征询高校教师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原有的《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经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审核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我委经研究,决定于2005年起开始执行此考试大纲,原考试大纲废止。
修改后的一级考纲和二级考纲分别在2002年和2003年修订的基础上,在一些知识点上做了进一步的优化和微调;三级考纲取消原三级偏软和三级偏硬的考试大纲的设置,调整为一张试卷,第一部分为基础知识,第二部分按不同的要求分A、B、C、D,设置不同的模块,旨在拓宽学生基础知识面,同时对应用能力考核要求更加明确,更有选择性。希望各高校组织计算机教师认真学习,调整教学内容,将新大纲要求贯彻到课程教学中,确保新、老大纲的交替衔接。
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是一项统一的教学考试,是检查各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希望各高校充分重视,加强研究,积极实践,使本市高校计算机信息技术教育教学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五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高等教育 课程 考纲 通知
抄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3月10日印发
(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