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人〔2006〕41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本市高中校长和培训者

开展“二期课改”专题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发局:

为推进本市高中学校“二期课改”工作,我委决定于今年4月至5月组织全市高中学校的校长以及承担各学科培训任务的培训者开展“二期课改”专题培训。通过培训,提高高中校长对本校实施“二期课改”的领导和管理能力;促进高中学段的培训者(以下简称培训者)进一步理解和把握“二期课改”的基本理念和实施策略、学科新课程标准及新教材的编写思路和特点,同时掌握开展教师培训的相关策略,提高指导基层学校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现将《上海市中小学实施“二期课改”高中校长培训方案》和《上海市中小学实施“二期课改”高中学段培训者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区县高中校长和培训者参加市级培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同时要根据本市培训方案的要求,精心设计本区县高中校长和培训者参加本区县培训的方案,组织他们参加研讨交流、参与课改的体验活动、联系实际制定学校实施“二期课改”的计划。希望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转变高中校长和培训者教育观念,提升专业能力,增强推进“二期课改”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更好地履行开展“二期课改”的管理者和组织者的职责。

 

附件:1.上海市中小学实施“二期课改”高中校长培训方案

      2.上海市中小学实施“二期课改”高中学段培训者培

训方案

      3.上海市中小学实施“二期课改”高中校长和培训者

培训专题网站操作说明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课程  改革  培训  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1:

 

上海市中小学实施“二期课改”高中校长培训方案

 

为推进本市高中学校 “二期课改”,现决定举办高中校长专题培训,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一)全面了解和掌握上海市“二期课改”的理念、目标、内容、评价、管理、相关政策和措施等,增强课程意识,明确学校在课程改革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提高校长领导学校实施“二期课改”的能力和水平。

(二)交流各区县推进“二期课改”试验的经验和特色,发挥“二期课改”试验区、上海市课改基地学校的辐射及示范作用。

二、培训对象

本市各区县开设普通高中学校校长。

三、培训时间内容与形式

培训时间4月至5月,分三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全市集中培训半天

培训地点:上海市进才中学

培训内容:

1、培训动员                      

2、“二期课改”现场研讨活动

3、“二期课改”背景下的学校课程领导和教与学方式的改革(设立网上报告方式)

(二)第二阶段: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培训时间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期培训目标及本区县具体情况确定。

培训内容:

1、考察高中学校的课程建设和课程领导与管理;

2、进入课堂,上课、看课、评课;参加校本教研活动;

3、讨论与交流;

4、撰写《学校实施二期课改计划》;

5、网上交流:(1)各区县培训计划;(2)学校实施二期课改计划;(3)课改试验基地学校的课改经验与反思;(4)区县培训情况报道;(5)专题报告;(6)课改资料。

(三)第三阶段:交流与总结   全市集中培训半天

四、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本次培训在市教委领导下,上海师资培训中心承担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市教委教研室指导下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管理,教师培训机构具体承担区县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上海市教师教育网为培训提供专题网站技术支持和服务。每区县聘请1~2位课改试验基地学校的校长担任专家,负责培训过程的引领和指导工作。

五、培训的考核

(一)各区县做好校长每次参加市和区县培训的出勤统计,培训出勤列入考核范围,缺勤四分之一者不予结业。

(二)各区县做好培训质量检查工作,凡不达培训要求者应限期改正。

(三)经考核合格者,统一认定培训学分。

六、培训经费

市级组织集中培训经费要由市教委承担,区县组织培训经费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


附件2:

上海市中小学实施“二期课改”

高中学段培训者培训方案

 

为推进本市高中学段“二期课改”,现决定举办高中学段培训者培训。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一)理解和把握上海市中小学“二期课改”的基本理念和实施策略,切实提高培训者开展课改师资培训的综合能力。

(二)理解和把握学科课程标准和新教材的编写思路、特点及教与学的要求,努力提高培训者指导基层学校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二、培训学科

普通高中学段所有学科。

三、培训对象

(一)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从事高中学段教学研究(教师培训)工作的各学科教研员1?2名。

(二)各区县课改基地学校各学科从事试点工作的骨干教师各1名 。

(三)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分管院校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1名。

四、培训时间、内容和形式

培训时间从4月至5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全市集中半天

培训地点:上海市进才中学

培训内容:

1、培训动员;

2、专题报告:

1)“二期课改”背景下的学校课程领导

2)“二期课改”背景下教与学方式的改革 

(二)第二阶段:全市分学科培训、区县培训和网上培训

全市分学科培训:各学科组织培训,具体时间由市教委教研室安排。培训内容如下:

(一)学科课程标准解读和教材分析专题报告与互动答疑;

(二)“二期课改”背景下学科教学方式改革的专题交流与研讨;

(三)赴“二期课改”基地学校进行教学观摩、研讨和优秀课例交流。

区县培训(时间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自定),培训内容如下:

(一)和本区县高中校长一起参加1次“二期课改”基地学校的教学活动;

(二)收集本区县本学科优秀课例;

(三)制定本区县本学科高中年级教师培训计划。

网上培训:

参加培训的学员根据要求在专题网站上完成以下作业:

(一)浏览专题网站提供的各类资源;

(二)每位学员上传一份本人本学科的优秀课例;

(三)区县教研员上传本区县2006年暑假期间开始启动的高中年级学科教师培训计划。

(三)第三阶段:交流与总结   全市集中半天

五、培训组织和管理

(一)本次培训由市教委领导,上海师资培训中心、市教委教研室具体负责各项培训、组织和管理工作,上海市教师教育网为本期培训提供专题网站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各区县开展培训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教师培训机构具体承担区县培训的实施工作。

六、培训的考核

(一)学员参加培训的出勤情况,缺勤四分之一者不予结业。

(二)提供优秀课例、制定培训计划等情况。

(三)经考核合格者,统一认定培训学分。

七、培训经费

市级组织集中培训费用由市教委承担,分区县培训费用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承担。


附件3:

上海市中小学实施“二期课改”

高中校长和培训者培训专题网站操作说明

 

2006年上海市中小学“二期课改”高中校长和培训者培训在上海市教师教育网开设专题网站(以下简称:网站),为本次培训提供支持和服务。

一、网站用户类别及权限

用户包括:管理员(资源管理员、市级管理员和区县管理员)、专家、学员、教师教育网个人会员、教师教育网注册用户和普通访问者。

各类用户分别具有以下权限:

(一)管理人员:管理员工作室、受限资源浏览和管理、普通内容浏览、论坛发言。

(二)专家:专家工作室、受限资源浏览、普通内容浏览。

(三)学员:学员工作室、受限资源浏览、普通内容浏览。

(四)教师教育网个人会员:受限资源浏览、普通内容浏览。

(五)教师教育网注册用户:论坛发言、受限资源浏览(需经过审核)。

(六)普通访问者:普通内容浏览。

二、网站功能说明

(一)管理员工作室

1、   用户管理:可查看现有学员列表及用户信息,可按用户名、学员姓名搜索用户,可实现用户的添加、删除功能。

2、   信息发布:可以输入公告信息、培训动态,并对应显示在公告栏、培训动态里。

3、   作业管理:可以查看学员作业(包括培训体会、优秀课例、区县培训计划等)的列表,可按作者、日期、内容搜索作业、撰写评语。

4、   资料管理:可以查看资源列表,可按作者、日期、内容搜索资源,可删除资源,可上传资源。

5、培训情况统计:资源管理员和市级管理员能够浏览和管理全市及各区县统计信息和个人统计信息。区县级管理员能够管理本区县的数据和浏览全市及各区县统计信息。

(二)学员工作室

1、个人基本注册信息

2、学习统计信息:

登陆的次数、每次访问的时间、总共访问的时间、上传资源数、浏览资源数;

出勤情况统计(每次培训的出勤情况记录)。

3、个人资料管理

可以查看个人资源列表,可删除资源(被删除的资源进入备份区)。

4、作业管理

可以上传培训体会、课例、区县培训计划等。

三、网站开设时间与登陆办法

(一)开设时间:培训启动前3天网站开通至培训班结束后1个月网站关闭。

(二)登陆办法:用户通过访问“上海市教师教育网”(http://www.21shte.net)进入该页面,然后点击进入专题网站。

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由各区县统一在网上报名后,可取得初始帐号(用户名、密码),学员凭初始帐号注册,需填写个人详细注册信息。普通用户必须注册,并需经过教师教育网电话审核。

四、网站相关要求

1、要求各区县上传培训计划

2、要求各区县及时上传培训情况报道

所有内容均上传到该网站交流与共享栏目相应学科及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