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基〔2007〕3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小学
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局、公司教育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委制订了《上海市小学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附件1)、《上海市初中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附件2)和《上海市高中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附件3),现予印发,请转发至辖区内所属中小学和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减轻本市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04〕45号)的要求,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对同一课程,每所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订购或使用两本及以上的教科书,不得组织、推荐学生购买未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育用书和教辅材料,严禁擅自使用未经上海市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境外原版(或改版)教材。
各中小学要根据学生学习和生活规律安排好学校课程计划,严格控制周活动总量和学科教学课时,并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中小学校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07〕2号)的要求,科学安排学校作息时间。
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要在各学科综合平衡后布置课外作业。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的课外作业,绝大多数同学能在1小时以内完成;初中各年级的课外作业,绝大多数同学能在1.5小时以内完成;高中各年级的课外作业,绝大多数同学能在2小时内完成。各中小学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包括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组织集体补课。
二、2007学年,全市小学一、二、三、四年级,初中六、七、八年级和高中一、二年级实施新课程方案,使用新教材。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课改实施的要求,制订课改推广工作规划,做好本地区试行新课程方案和使用新教材的工作。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切实做好教师培训工作;要加强对课程改革的科学研究和业务指导,深化教学改革,指导和帮助学校提高课程管理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
三、要积极探索中小学评价制度改革。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认真做好《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的试行工作,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各区县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全学区、全区(县)性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小学生的学业评价实行等第制。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小学一、二年级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于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它学科只进行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政治、历史、地理学科采用开卷形式(或以开卷、闭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查;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学科应加强动手实验能力考查;信息科技、劳动技术、体育与保健(体育与健身)、艺术、音乐、美术学科只进行操作、应用和实践性的考查;职业导向课程以开卷形式考查。
四、各中小学要把德育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要深入贯彻实施《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两纲”),把“两纲”教育融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积极开展各种富有趣味性的课外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和公益性劳动,培养劳动观念和创新意识。
要加强中学生时事政策教育,保证每周1小时对学生进行时事政策和相关的专题教育,可利用晨(午)会、校班会等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小学也要加强时事形势和相关的专题教育。
各中小学校要确保高中学生每学年不少于30天,初中生每学年不少于20天,小学生每学年不少于10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其中课程计划内课时安排每学年至少2周,其余应在寒暑假、双休日或放学后完成社会实践的总量。学校在双休日要主动与社区共建、开放资源,加强亲子活动的组织和引导。
五、各中小学应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关于“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的要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委体[2007]24号)的要求,2007学年起,中小学校调整并增加学生体育活动课时,实行“三课、两操、两活动”,即各个年级每周安排3节体育课时、2节体育活动课时,每天安排广播操或健身操(不少于1遍)、眼保健操(不少于2遍)。平时在每天下午课后至下午5时前,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外教育活动和校园体育活动。
六、根据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委的文件精神,在中小学要开设好廉洁教育、生命教育、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国防教育、民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毒品预防教育和环境教育等专题教育,开展专题教育的安排和要求已在课程计划中提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同时还应根据教育部有关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事项要求,组织好相关专题教育。
七、承担上海市课程改革整体试验及有关学科试验任务的地区和学校执行另行制订并印发的课程试验计划,使用经审查的新编教材;其他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试验的学校,如确需调整课程计划的,必须按教育部及我委的有关文件要求,报我委审批或备案。
八、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的要求,加强对学校课程计划执行工作的管理。要加大依法治教的力度,对课程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学用书的使用情况要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学校在执行课程计划中出现的违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并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本课程计划,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做到校务公开。
附件:1.上海市小学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
2.上海市初中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
3.上海市高中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育 中小学 课程 计划 通知
抄送:市教委教研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上海市小学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
一、上海市小学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一至四年级)
|
课 程、科 目 |
周课时 |
说 明 |
||||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
|
基 础 型 课 程 |
语
文 |
9 |
9 |
6 |
6 |
课改基地学校一、二年级进行“课程调整方案”的试验。(另发) |
|
数
学 |
3 |
3 |
4 |
5 |
||
|
英
语 |
3 |
3 |
4 |
5 |
||
|
自
然 |
2 |
2 |
2 |
2 |
|
|
|
品德与社会 |
2 |
2 |
2 |
3 |
|
|
|
唱游/音乐 |
2/ |
2/ |
/2 |
/2 |
|
|
|
美
术 |
2 |
2 |
2 |
1 |
|
|
|
体育与健身 |
3 |
3 |
3 |
3 |
|
|
|
信息技术 |
|
|
2 |
|
|
|
|
劳动技术 |
|
|
|
1 |
|
|
|
周课时数 |
26 |
26 |
27 |
28 |
|
|
|
拓 展 型 课 程 |
兴趣活动 体育活动 |
4-3 |
4-3 |
4-3 |
4-3 |
学校用于安排兴趣活动与体育活动。开设兴趣类活动,每一项目每周至多不超过2课时;学生可自由选择修习。 |
|
专题教育 班团队活动 |
1-2 |
1-2 |
1-2 |
1-2 |
|
|
|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
每学年1-2周 |
可集中或分散安排, 学生为必修。 |
||||
|
周课时数 |
5 |
5 |
5 |
5 |
|
|
|
探究型课程 |
主题探究活动 |
1 |
1 |
1 |
1 |
单独设置,课时可以分散使用,也可以集中使用。 |
|
晨(午)会 |
每天15-20分钟 |
|
||||
|
广播操、眼保健操等 |
每天35分钟 |
|
||||
|
周活动总量 |
32 |
32 |
33 |
34 |
每课时按35分钟计 |
|
二、上海市小学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五年级)
|
科(项)目 |
五年级 |
备
注 |
||
|
广播操、眼保健操等 |
每天不少于30分钟 |
|
||
|
晨(午)会 |
每天20分钟 |
用于专题教育等 |
||
|
必 修 课 程 |
思想品德 |
1 |
|
|
|
语 文 |
阅读 |
6 |
|
|
|
写字 |
||||
|
说话和作文 |
||||
|
数学 |
5 |
|
||
|
外语 |
3-4 |
|
||
|
社会 |
2 |
|
||
|
自然常识 |
2 |
|
||
|
体育与保健 |
3 |
|
||
|
音乐 |
2 |
|
||
|
美术 |
1 |
|
||
|
生活与劳动 |
1 |
|
||
|
周课时数 |
26-27 |
|
||
|
活 动 课 程 |
兴趣活动 体育锻炼 |
6-7 |
|
|
|
校班(队)活动 |
1 |
|
||
|
周课时数 |
8-7 |
|
||
|
社会实践活动 |
每学年2周 |
|
||
|
|
周课时总数 |
34 |
|
|
上海市小学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说明
根据本课程计划的要求,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具体的周课表,保证各项教学工作要求的落实。
一、继2006年秋小学一、二、三年级全面实施二期课改课程方案,本学年将进一步推至四年级。因此,各校要根据新的课程目标,以新的课程理念为指导,加强学校课程管理,制订好学校一、二、三、四年级实施新课程方案的教学计划,切实贯彻落实本课程计划。
二、小学各年级全学年教学活动总时间为40周,其中授课时间按34周计,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为2周,复习考试、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时间为4周。
三、小学一、二年级每周总课时量为32节,三年级每周总课时量为33节,四、五年级每周总课时量为34节。每节课的时间按照35分钟计。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学校不得安排突破规定的周活动总量。
四、小学各年级每天安排15至20分钟的晨(午)会,每周在晨(午)会课时间安排一次时事形势教育,每月在校、班会时间安排一次符合小学生年龄特点的时事形势教育活动。
五、小学各年级每天上午或下午安排一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的广播操、眼保健操等体育保健活动;每周须安排两次时间为35分钟的体育活动,体育活动时间可以安排在拓展型课程(活动课程)中,也可以安排在课外时间,其组织形式和时间安排可由学校根据实际灵活安排。
六、小学探究型课程、劳动技术、信息科技、专题教育、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课时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小学探究型课程建议以主题探究活动的形式进行。
七、小学一至四年级拓展型课程的自主拓展部分以兴趣活动的形式进行,要求每周设置1课时的阅读活动。限定拓展部分的专题教育和班团队活动,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进行内容选择和时间安排。
八、为进一步探索完善小学课程方案,自2007学年起,小学课改基地学校的一、二年级将进行“课程调整方案”的试验,具体调整意见另发。
九、各校要根据学生年龄的特点开设好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相关的专题教育。小学阶段的专题教育一般作如下安排:一年级安排健康教育、环境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二、三年级安排民防教育(包括交通安全常识、防火常识、紧急呼救常识等内容)、健康教育(包括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四年级安排民防教育(包括意外伤害的预防、传染病预防常识等内容)、民族团结教育、健康教育(包括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环境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五年级安排国防教育、法制教育、毒品预防教育、廉洁教育、健康教育(包括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和环境教育内容。
一、二、三、四年级的专题教育作为拓展型课程的限定拓展内容,一般安排在拓展型课程的课时内进行,部分专题教育的内容可安排在晨(午)会中进行;五年级的专题教育安排在专用的晨(午)会时间进行。
十、各校要从本校实际出发做好统筹安排,保证每周各有一次科技活
动和艺术活动。
附件2:
上海市初中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
一、上海市初中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六至八年级)
|
课 程 科 目 |
周课时 |
说 明 |
|||||
|
六年级 |
七年级 |
八年级 |
|
||||
|
基 础 型 课 程 |
语 文 |
4 |
4 |
4 |
|
||
|
数 学 |
4 |
4 |
4 |
|
|||
|
英 语 |
4 |
4 |
4 |
|
|||
|
思想品德 |
1 |
1 |
2 |
|
|||
|
科 学 |
2 |
3 |
|
|
|||
|
物 理 |
|
|
2 |
|
|||
|
生命科学 |
|
|
3 |
|
|||
|
地 理 |
2 |
2 |
|
|
|||
|
历 史 |
|
2 |
2 |
|
|||
|
音 乐 |
1 |
1 |
|
|
|||
|
美 术 |
1 |
1 |
|
|
|||
|
艺 术 |
|
|
2 |
|
|||
|
体育与健身 |
3 |
3 |
3 |
|
|||
|
劳动技术 |
2 |
1 |
2 |
可以分散安排,也可相对集中安排。 |
|||
|
信息科技 |
2 |
|
|
|
|||
|
周课时数 |
26 |
26 |
28 |
|
|||
|
拓 展 型 课 程 |
学科类 活动类(含体育活动) |
5-4 |
5-4 |
3-2 |
学校开设若干学科类和活动类的科目,每一科目每周至多不超过2课时;学生可自由选择修习。 |
||
|
专题教育 班团队活动 |
1-2 |
1-2 |
1-2 |
|
|||
|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
每学年2周 |
可集中或分散安排,学生为必修。 |
|||||
|
周课时数 |
6 |
6 |
4 |
|
|||
|
探究型课程 |
课题(问题)研究、 项目设计等活动 |
2 |
2 |
2 |
单独设置,课时可分散使用或集中使用,学生修习主要利用课外时间。 |
||
|
晨(午)会 |
每天15-20分钟 |
|
|||||
|
广播操、眼保健操等 |
每天35分钟 |
|
|||||
|
周活动总量 |
34 |
34 |
34 |
每课时按40分钟计 |
|||
二、上海市初中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九年级)
|
科(项)目 |
九年级 |
备 注 |
|
|
广播操、眼保健操等 |
每天不少于30分钟 |
|
|
|
晨(午)会 |
每天20分钟 |
用于专题教育、时事形势教育等 |
|
|
必 修 课 程 |
思想政治 |
2 |
|
|
语文 |
4 |
|
|
|
数学 |
4 |
|
|
|
外语 |
4 |
|
|
|
物理 |
2 |
|
|
|
化学 |
3 |
若使用二期课改新教材,则调整为2课时。 |
|
|
历史 |
2 |
|
|
|
音乐 |
1 |
|
|
|
美术 |
1 |
|
|
|
体育与保健 |
3 |
|
|
|
劳动技术 |
2 |
课时可适当集中安排,以利于学生操作训练 |
|
|
职业导向 |
1 |
|
|
|
周课时数 |
29 |
|
|
|
活
动 课 程 |
兴趣活动 体育锻炼 |
3 |
|
|
校班(队)活动 |
1 |
|
|
|
周课时数 |
4 |
|
|
|
社会实践活动 |
每学年2周 |
|
|
|
选修课程 |
1 |
|
|
|
探究型课程 |
1 |
课时可适当集中安排,以便开展探究性学习活动 |
|
|
周课时总数 |
35 |
|
|
上海市初中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说明
根据本课程计划的要求,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具体的周课表,保证各项教学工作要求的落实。
一、自2007学年起,初中六、七、八年级全面实施二期课改课程方案。因此,各校要根据新的课程目标,以新的课程理念为指导,加强学校课程管理,制订好学校六、七、八年级实施新课程方案的教学计划,切实贯彻落实本课程计划。
二、初中各年级全学年教学活动总时间为40周,其中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为2周;六至八年级授课时间按34周计,复习考试、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时间为4周;九年级授课时间为30周,结束新课的时间不得早于4月底。
三、初中六至八年级每周总课时量为34节,九年级每周总课时量为35节。每节课的时间按照40分钟计。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学校不得安排突破规定的周活动总量。
四、初中各年级每天安排15至20分钟的晨(午)会,每周在晨(午)会课时间安排一次时事形势教育;每月在思想政治课内安排1节课进行重大时事宣讲;每月在校、班会时间安排一次时事形势报告会。
五、初中各年级每天上午或下午安排一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的广播操、眼保健操等体育保健活动;每周须安排两次时间为40分钟的体育活动,体育活动时间可以安排在拓展型课程(活动课程)中,也可以安排在课外时间,其组织形式和时间安排可以由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灵活安排。
六、初中各年级的探究型课程、劳动技术、信息科技、专题教育、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课时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初中探究型课程可以以课题(项目)学习活动的形式进行。
七、初中六至八年级拓展型课程中的“学科类”、“活动类”科目为自主拓展,科目的开设要根据学校的实际,从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出发,要兼顾各学习领域。
八、初中阶段要以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为主开设专题教育,一般作如下安排:六年级安排交通安全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七年级(初一)安排民族团结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八年级(初二)安排民防知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九年级(初三)安排人口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
另外,各年级每周安排0.5课时用于健康教育内容;按平均每学年2课时安排预防艾滋病教育内容;按平均每学年2课时安排毒品预防教育内容;按平均每学年4课时安排环境教育内容。
初中六至八年级的专题教育作为拓展型课程的限定拓展内容,安排在拓展型课程的课时内进行;九年级的专题教育安排在专用的晨(午)会和校(班)会时间进行。
九、各校要从本校实际出发做好统筹安排,每周各安排一次科技活动和艺术活动。
附件3:
上海市高中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
一、上海市高中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高一、高二年级)
|
课 程 科 目 |
周课时 |
说 明 |
|||||
|
高一年级 |
高二年级 |
||||||
|
基 础 型 课 程 |
语
文 |
3 |
3 |
|
|||
|
数
学 |
3 |
3 |
|
||||
|
英
语 |
3 |
3 |
|
||||
|
物
理 |
2 |
2 |
|
||||
|
化
学 |
2 |
2 |
|
||||
|
生命科学 |
1(0) |
2(3) |
高一、高二总课时为102,学校在确保教学课时总量的前提下可选择设课年级及其周课时数。 |
||||
|
思想政治 |
2 |
2 |
|
||||
|
地
理 |
|
3 |
|
||||
|
历
史 |
3 |
|
|
||||
|
信息科技 |
2 |
|
|
||||
|
劳动技术 |
2(3) |
1(0) |
高一、高二总课时为102,学校在确保教学课时总量的前提下可选择设课年级及其周课时数。 可以分散安排,也可相对集中安排。 |
||||
|
体育与健身 |
3 |
3 |
|
||||
|
艺术 |
音乐 |
1 |
1 |
2(1) |
课改基地学校使用新教材《艺术》。高中三年总课时为98,学校在确保教学课时总量的前提下可选择设课年级及其周课时数。其他学校高一开设分科的“音乐”与“美术”各一节,高二开设 “艺术”一节,使用一期老教材。 |
||
|
美术 |
1 |
||||||
|
周课时数 |
27 |
26 |
周课时数应控制在27课时内。 |
||||
|
拓 展 型 课 程 |
学科类 活动类(含体育活动) |
5-4 |
6-5 |
学校开设若干学科类和活动类的科目,每一科目每周至多不超过2课时;学生可自由选择修习。 |
|||
|
专题教育 班团队活动 |
1-2 |
1-2 |
|
||||
|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
每学年两周 |
可集中或分散安排;学生为必修。 |
|||||
|
周课时数 |
6 |
7 |
|
||||
|
研究型 课程 |
课题(问题)研究、项目设计等活动 |
2 |
2 |
单独设置,课时可分散或集中使用,学生研究活动时间可以延伸到课外。 |
|||
|
晨(午)会 |
每天15-20分钟 |
|
|||||
|
广播操、眼保健操等 |
每天35分钟 |
|
|||||
|
周活动总量 |
35 |
35 |
每课时按40分钟计 |
||||
说明:上表中括号内的课时数为正式颁发的课程方案(试行稿)中提出的参考课时。
二、上海市高中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高三年级)
|
科(项)目 |
高三年级 |
备 注 |
|||
|
文科 |
理科 |
实科 |
|||
|
广播操、眼保健操等 |
每天不少于30分钟 |
|
|||
|
晨(午)会 |
每天20分钟 |
用于专题教育、时事政策教育等 |
|||
|
必 修 课 程 及 分 科 限 定 性 选 修 课 程 |
思想政治 |
2 |
2 |
2 |
(1)高三年级实施分科教学。带*者系分科限定性选修课程。高三文科史地限选课5-6课时中包含政治的限选课时。 (2)高三限定性选修课程2-1课时是用于文科或理科的学生修习综合性内容的专题讲座。 (3)高三第二学期的自主性选修课中可安排职业指导。 (4)高三劳动技术课可用于公共实用技术的教学。 (5)研究型课程课时可集中安排,以便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 |
|
语文 |
4-5* |
4-5* |
4-5* |
||
|
数学 |
4-5* |
4-5* |
4* |
||
|
外语 |
5* |
5* |
5* |
||
|
历史 |
5-6* |
2-1* |
10-12*安排2-3门公共实用技术课和1门专业基础知识课 |
||
|
地理 |
|||||
|
物理 |
2-1* |
5-6* |
|||
|
化学 |
|||||
|
生物 |
|||||
|
劳动技术 |
2* |
2* |
|||
|
信息科技 |
|
|
|||
|
体育与保健 |
3 |
3 |
3 |
||
|
周课时数 |
26-27 |
26-27 |
26-27 |
||
|
自主性选修课程 |
2 |
||||
|
研究型课程 |
2 |
||||
|
活 动 课 程 |
兴趣活动 体育锻炼 |
4-3 |
4-3 |
4-3 |
|
|
校班活动 |
1 |
||||
|
周课时数 |
4-5 |
||||
|
社会实践活动 |
每学年2周 |
|
|||
|
周课时总数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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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中2007学年度课程计划说明
根据本课程计划的要求,学校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学校具体的周课表,保证各项教学工作要求的落实。
一、自2007学年起,高一、高二年级全面实施二期课改课程方案。因此,各校要根据新的课程目标,以新的课程理念为指导,加强学校课程管理,制订好学校高一、高二年级实施新课程方案的教学计划,切实贯彻落实本课程计划。
二、高中各年级全学年教学活动的总时间为40周,其中社会实践活动时间为2周;高一、高二年级授课时间按34周计,复习考试、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时间为4周;高三年级授课时间按30周计,复习考试、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时间为10周(包括学科结业考试)。
三、高中各年级每课时按40分钟计,每周总课时量为35节。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学校不得安排突破规定的周活动总量。
学校要合理安排高三年级的必修课、选修课和活动课的课时,但不能超出或低于课时的上限与下限,不能突破每周35节总课时。学校不能将选修课和活动课的课时移作必修课和补课用,必须确保每学年选修课和活动课的最低课时数。
在高三年级,对选修文科或者选修理科的学生均应每周开设1—2课时综合性内容的专题讲座,以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的能力。
四、高中各年级每天安排15至20分钟的晨(午)会;每周在晨(午)会课时间安排一次时事形势教育;每月在思想政治课内安排1节课进行重大时事政策宣讲;每月在校班会时间安排一次时事政策报告会。
五、高中各年级每天上午或下午须安排一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的广播操、眼保健操等体育保健活动;每周须安排两次时间为40分钟的体育活动,体育活动时间可以安排在拓展型课程中,也可以安排在课外时间,其组织形式和时间安排可以由学校根据自己的实际灵活安排。
六、高中各年级研究型课程、劳动技术、信息科技、专题教育、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的课时可以分散安排,也可以集中安排。高中研究型课程可以以课题(项目)研究活动的形式进行。
七、高一、高二年级拓展型课程中的“学科类”、“活动类”科目为自主拓展,科目的开设要根据学校的实际,从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出发,要兼顾各学习领域。
八、高中阶段要以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为主开设专题教育,一般可作如下安排:高一年级安排国防教育、高新科技普及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高二年级安排人口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高三年级安排法制教育和廉洁教育内容。在高一年级用拓展型课程的时间每周安排一次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高二、高三年级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安排心理健康教育和升学毕业心理辅导。
另外,各年级每周安排0.5课时用于健康教育内容。高一、高二年级按平均每学年2课时安排预防艾滋病教育内容;按平均每学年2课时安排毒品预防教育内容;按平均每学年4课时安排环境教育内容。
高一、高二年级的专题教育作为拓展型课程的限定拓展内容,安排在拓展型课程的课时内进行。高三年级的专题教育安排在专用的晨(午)会和校(班)会时间进行。
九、各校要从本校实际出发做好统筹安排,每周各安排一次科技活动和艺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