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22 字体 [ ]

202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1月29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上海教育”网站(http:// edu.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教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电话:23116650;电子邮箱:sjw@shec.edu.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教委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以及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社会公众需求,着力加强解读回应,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能级,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健全组织保障。为更好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市教委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依托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上海图书馆作为公共查阅点。2020年,安排专项经费18.31万元,专门用于教育系统的政务公开评议、培训等工作。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全过程管理。市教委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注重与申请人直接沟通,通过聆听需求、解疑释惑,获取社会公众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认可和支持。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市教委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梳理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建立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的工作制度,完善发布、解读、回应的工作规范,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夯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

(四)其他情况。市教委通过“中国上海”网站的一网通办专栏,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行政许可结果,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处理决定569568条。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市教委在“中国上海”网站公开行政强制和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市教委政府集中采购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依法组织实施,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均由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集中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作为密切关系民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府工作部门,2020年,市教委继续优先通过“上海教育”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6783条;同时通过专线电话、传真、信函和现场接待等方式,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依托上海图书馆,提供各类信息查阅服务;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微博、微信等途径加强政策解读和信息服务,及时解疑释惑,不断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一)规范有序做好主动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上海教育”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提供目录编制说明,根据市教委职能和重点工作,细化公开目录并进行动态完善,保证目录与信息内容链接同步更新。教育统计、工作动态、工作简报、新闻发布、专题报告、督导信息、权责清单等一旦变动,第一时间在网上同步更新。2020年,在“上海教育”网站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313.85万人次。

(二)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教委结合实际,根据教育部公布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和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以及本部门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五公开”的要求,汇总形成市教委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细化到三级提纲,每个目录包括公开事项的类别、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做到分类科学、内容完整、充分体现业务工作内容,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及时、规范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各类学校办学规模与设施、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做好中考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和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细化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具体要求,重点做好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考生资格、录取结果等信息的“十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高校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示力度,同步提供相关政策解读、招考咨询、申诉等服务,形成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完整闭环。

二是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2020年市政府实事项目专栏,向公众提供新增50个普惠性托育点的项目介绍、实施机构、最新进展、项目计划、相关政策、问题解答等内容。

三是进一步加大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情况的宣传力度,在“上海教育”网站设立“全面深化上海教育综合改革”专栏,将综改快讯、相关政策文件、媒体视点和专家观点在专栏内集中发布,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教育综合改革的最新资讯。同时,要求各高校、各区教育局开设教育综合改革相关专栏,将教育综合改革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是深化推进财务信息公开,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及“上海教育”网站公开市教委预算系统内高校2020年度预算和2019年度决算信息、市教委和下属预算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信息,并配上相应的情况说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经费使用透明度。

五是加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积极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试行办法》,在“上海教育”网站开设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公开85件主办件答复,以及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体情况和工作业务培训情况。

 

(四)加强政策解读。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年通过运用文字、表格、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就关系民生的教育政策和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作出政策解读224条,及时为广大学生和家长释疑解惑。

二是主要负责同志履行重大决策“第一解读人”职责。2020年,组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座谈会等总计36场,组织媒体采访活动106场,通过权威发布和深入解读,为公众提供更好信息服务,保障公众知情权。

三是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市教委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力争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积极做好相关舆情的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规范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党委政府混合信息公开的意见(试行)> 的通知》要求,建立了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在联合制作公文过程中,注重沟通协调,遵循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遵循党委授权的原则,明确公开属性及公开主体,按规范流程予以公开。2020年,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共制发党政合署文件10件,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5件。

(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参与。围绕民生关切,强化互动机制,积极探索推进决策预公开机制。在研制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等过程中,多次召开会议,邀请教育专家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方听取利益相关方意见和建议,并在网上征询公众意见,收集民意信息,助推市教委决策。举办政府开放日暨会议公开的政务公开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共同审议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2020年,通过网上公示、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ldquo;教育大家谈&rdquo;等网上交流互动形式开展交流互动共计71次,浏览和参与者达9.1万人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5

25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3544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5

52

5341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656459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依据《条例》和《规定》相关内容,建立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机制,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配备专人受理,做到规范受理、及时处理、认真答复。

(一)申请情况。2020年,市教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3件,其中网上申请95件,信函申请7件,当面申请1件,均已答复完毕。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4%涉及行政审批类信息,13%涉及政策类信息,17%涉及统计类信息,4%涉及财政信息,62%涉及业务活动类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在已经答复的103件申请中,其中&ldquo;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rdquo;的32件,占31%;&ldquo;申请人主动撤销&rdquo;的31件,占30%;&ldquo;未补正或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rdquo;的11件,占10%;&ldquo;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作制作&rdquo;的6件,占6%;&ldquo;直接归档&rdquo;的7件,占6%;&ldquo;涉及行政查询事项&rdquo;的1件,占1%;&ldquo;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rdquo;的1件,占1%;其余14件全部同意公开,占14%,主要涉及高校插班生招生录取信息、本市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的统计数据、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文件等,充分体现了公开导向。同时,认真落实市政府依申请分办工作,收到分办件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完毕。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市教委2020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3

0

0

0

0

0

10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ldquo;三安全一稳定&rdquo;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0

0

0

0

0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1

0

0

0

0

0

1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8

0

0

0

0

0

38

(七)总计

103

0

0

0

0

0

10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涉及市教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有1件,上海市人民政府维持市教委信息公开答复,未被确认违法或撤销。

2020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有2件,其中&ldquo;未经复议直接起诉&rdquo;的1件,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起诉;&ldquo;复议后起诉&rdquo;的1件,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1

0

1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教委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一是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元,对重大政策文件解读的精准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教育决策过程中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1年,市教委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

(一)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更新的时效性。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ldquo;三同步&rdquo;制度,市教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市教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切实提高解读质量,不得以简单摘抄文件内容的方式进行解读。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合理选择解读形式,按照政策内容和受众群体特点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

(三)加强教育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和意见征询工作。教育作为民生工程,与千家万户紧密相关。在做好决策结果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和优化决策流程,统筹考虑意见征询、风险评估、政策解读等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征求意见、&ldquo;教育大家谈&rdquo;等方式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不断增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四)加大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针对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开展专项调研,结合事业单位的职能和工作实际,研究形成监督长效机制,加强对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高效便民原则,市教委对&ldquo;上海教育&rdquo;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改版,优化页面展示效率,着力改善移动端使用体验,打造模块简洁、目录清晰、运维便捷的主平台。主动响应群众需求,专门定制自适应台式、手机、平板等浏览终端,为公众及时获取查询信息提供便利。主动回应诉求,启用在线咨询平台,提供咨询、解答、查询、统计等功能,为公众咨询问题、获取信息提供新渠道。

相关链接:

一图读懂《2020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