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服务条件指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4-02 字体 [ ]


1.《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服务条件指引》出台主要基于什么背景?

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政策”)等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指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提供培训服务,更好地保障学员、员工的合法权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服务条件指引》(以下简称《基本指引》)。

2.《基本指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基本指引》对标“双减”政策要求,聚焦“面向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明确校外培训机构提供服务所需的培训场所、从业人员、设施设备、服务内容等基本条件。具体而言,国家机构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包括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股东、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线上或者线下方式面向社会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普通高中学生学科类培训,以及中小学生与学龄前儿童文化艺术、体育、科技、非学历文化知识培训等活动的,适用《基本指引》。

3.《基本指引》的总体框架包括哪些内容?

答:《基本指引》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时应当具备的基本服务条件,共涉及适用范围、服务原则、举办者、机构属性、举办者投入、培训场所、线上培训、设施设备、机构名称、业务范围、组织机构、从业人员、收费管理、章程、管理制度、培训内容与计划、实施日期17个方面内容,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更好地保障学员、员工的合法权益。

设立学科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非学历文化知识等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还应当达到相应的设置标准,设置标准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

4.《基本指引》主要明确了哪些内容?

答:一是明确培训场所要求。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在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配备数据存储设施,视频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二是明确线上机构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业务的,应当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具备自有或者租用的性能可靠的服务器,并且服务器必须设置在中国内地;依法取得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证明或者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以上(含)定级备案证明和等级测评报告。三是明确收费管理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当执行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管理政策,与商业银行等专业机构合作,开立预收费专用账户,执行预收费银行定期划扣机制。鼓励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培训后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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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服务条件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