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8-18 字体 [ ]

1.《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办学许可证是民办学校取得合法办学资格、依法开展办学活动的重要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明确规定,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也对各地加快完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

目前,上海已经在全国率先完成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本办法作为其中一项重要配套文件,为民办教育政策体系的完善和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样本和基础,也为许可机关和民办学校进一步做好办学许可证管理实践提供指引。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出台了《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


2.《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对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适用范围、事项管理、工作流程、时限要求、管理责任、填写规范等内容。全文共分为六章25条和1个附件。第一章是总则,主要明确了文件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管理职权和基本流程。第二章主要对证件组成、证件填写、正式设立、有效期限、事项变更、分立、合并、终止等事项予以明确。第三章主要包含证件使用、证件公示、证件遗失、证件毁损等内容,明确了有关限制要求。第四章主要对政府部门在办学许可证管理中涉及信息公开、证件销毁、证件补换、证件管理、许可注销等工作要求予以明确。第五章分别从学校和政府角度明确了法律责任。第六章主要规定了本办法的实施日期等。附件《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填写规范》细化明确了办学许可证上各项内容的填写要求。


3.《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

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问题予以细化和强调。一是明确部门责任。结合上海的管理实际,分别提出市级和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权,强调涉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办学许可证的发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二是明确基本流程。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规定办学许可证的申领、换发和注销的基本步骤,为民办学校办理办学许可证相关事项细化路径、提供指引。三是明确注销情形。根据办学许可证管理现状,对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民办学校,以及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提出换证申请的民办学校明确了许可注销的具体规定。四是明确了填写规范。从名称、地址、校长、举办者、学校类型、办学内容、主管部门、有效期限、发证机关、编号、备注、年度检查情况等方面分别细化了填写要求,并强调填写应当准确、规范,不得涂改。


4.《上海市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哪些行政管理改革举措?

一是对接“一网通办”改革和《上海市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电子证照应用的要求,明确了办学许可证电子证照的法律效力和应用规则,同时明确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教育活动的民办学校应当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正本。二是结合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管理工作难点,对于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者事项变更未及时更换的情况给予了具体的行政管理举措,明确许可机关可以会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通报、约谈、核减招生计划、调整年度检查结论等措施督促学校尽快整改。三是统一管理要求,优化管理举措,明确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应当与学校实施的各级各类教育修业年限一致,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一般不超过 6年,其他一般不超过3年,有效减轻学校和行政在办学许可证换证工作方面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