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公开
综合政务
政策文件
规范性文件
索取号:AA4322004-2020-020 发布日期:2020-12-11字体 [ 大 中 小 ]
经评估,2015年12月15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沪教委人﹝2015﹞85号)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14日。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延长《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沪教委规〔2020〕2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