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明确本市各专门学校收生区域的指导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索取号:AA4322004-2020-011             发布日期:2020-05-09字体 [ ]

经评估,2015年5月19日印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明确本市各专门学校收生区域的指导意见》(沪教委青〔2015〕14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