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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AA4322004-2018-006 发布日期:2018-10-12字体 [ 大 中 小 ]
为深化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市教委在《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8〕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