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65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27 字体 [ ]

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上海加强培养、引进和稳定高技能人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产业生态社区,提升对青年高技能人才的吸引力”的建议

“上海2035”明确建设更具活力的繁荣创新支撑,营造更具吸引力的就业创业环境,提出优化就业岗位结构和布局、提供鼓励人才成长的环境具体目标。市规划资源局按照“上海2035”要求,在相关规划编制过程中,落实产业园区增加配套服务设施、增加中小套型住房和租赁性住房、统筹产业园区绿地布局等具体指标要求,推动全市产业社区规划优化完善工作。

下一步,市规划资源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政策支撑保障,指导各区打造高品质的产业生态社区,助力集聚吸引创新人才。

二、关于“扩大产教融合试点,提升技能人才培养成效”的建议

2021年,市教委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上海市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021-2025年)》,系统谋划加快构建本市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体系,以形成国内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示范高地。其中将建立健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体系作为重点任务和内容来推进,主要包括:一是加快设置产业急需学科专业。加快布局一批产业需求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大力发展专业学位,不断优化硕士专业学位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学校设置职业本科专业、战略新兴产业急需学科专业和特色方向。二是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内涵转型升级。推动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建产业研究院。分批建设一批反映产业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的国家级和市级优质课程,根据产业研究成果更新学科专业建设规划、调整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三是形成专兼结合高水平产教融合师资队伍。积极引导产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任教,创新建立产业教授、产业导师、产业讲师三级产业师资人才梯队。以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为重点,将参与企业项目和协同育人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考评重要指标。建立市级产教融合师资库,并给予库内导师配套激励政策。四是建设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加强未来技术学院建设,开展职业教育生产性实训中心建设,分层分类建设就业型、教学型、践习型三类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基地。五是打造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联盟。依托相关教育协会、职业教育集团,联合行业协会和行业龙头企业,共同建设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联盟,集聚产业链企业资源和学校相应学科专业师资,做好供需两端信息收集及校企合作匹配对接。六是产教融合协同培养“高精尖缺”人才,重在改革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模式,培养“高精尖缺”人才。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产教融合试点推进机制,促进校企协同育人,建立健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双主体育人长效机制,鼓励支持企业进一步深入学校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

三、关于“建立多方协同联动机制,拓宽技能职业晋升通道”的建议

近年来,市医保局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不断优化基本医保政策,全方位做好各类人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待遇享受工作。一是聚焦“高峰”人才,完善院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的医疗保障,确保其享受到同年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二是助力本市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做好海外人才(包括在沪入选中央或本市有关人才计划的海外人才)参加职工医保及待遇享受工作,并将其未就业配偶及随同子女纳入本市居民医保参保范围。三是聚焦国内人才,配合梯度化人才引进政策,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120分的引进人才的子女和配偶纳入本市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四是完善港澳台人员纳入本市居民医保的参保办法。五是开设人才服务专窗,为有关人才计划专家等特殊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参保登记,设立“绿色通道”专人服务,提供全流程、多渠道的医保经办服务。

市教委积极采取一系列政策解决高技能人才子女的入学问题,已有明确的政策保障其接受教育。2018年1月,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2023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发文延长该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至2027年年底,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子女原则上都能在本市接受基本的公共服务,各区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期限,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且办理灵活就业情况等不同条件,统筹安排其子女入学入托。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加本市中考并就读本市高中阶段相应学校,完成本市高中阶段教育后可在本市参加高考。

围绕“技师+工程师”复合型人才需求,市总工会会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成员单位研究制定创新技能提升模式等六大措施,基本形成由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竞赛晋级、等级认定、激励表彰等重要环节构成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吸引带动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注重对标世界技能大赛,围绕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动“岗课赛证”融合,并积极推动竞赛与职工技能等级、薪酬福利待遇、职工岗位晋升等相结合。如,指导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举办“春申杯”技能大赛,并将竞赛结果与职业发展、薪酬待遇挂钩,在竞赛中获“首席技术能手”的技能人才,可享受其所在部门中层副职待遇;个人赛中获前三名的优秀外委人员,可录用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员工。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协同联动,多措并举,不断拓宽技能职业发展空间,营造更具竞争力的人才综合服务环境,进一步助推上海打造国际人才高地。

四、关于“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提升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的建议

本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建成劳模风采馆、上海工匠馆,并同步设计线上展馆;举办致敬劳模主题系列活动、“劳模工匠双休日学堂”等,推动劳模工匠展示高超技能、讲述成长经历、传递精神品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加强劳模、五一劳动奖章等评选表彰和服务工作,增加高技能人才在各级各类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评选中的名额比例,并为劳模落实相关政治关怀、帮扶救助等待遇,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可度和职业荣誉感。同时,加强工匠人才激励保障,推动相关区域探索实施购房、落户积分等待遇,如“临港工匠”符合条件即可享受居住证专项加分、缩短“居转户”年限或直接引进落户等优惠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举措,加强高技能人才宣传舆论引导,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的良好社会氛围。

感谢你们对上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