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89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27 字体 [ ]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托育服务能力,“做细、做实、做优、做专业”,推进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面拓展托育服务的功能,做细课程体系内容和服务形式”的建议

2022年10月,市教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加强本市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沪教委规〔2022〕10号),提出以“政府主导、安全普惠、属地管理、多方参与、就近就便”为原则,设置社区托育“宝宝屋”,为社区内1-3岁有需要的幼儿家庭提供嵌入式、标准化的临时托、计时托服务,并明确相关标准和管理规范,解决了幼儿家长家门口临时、计时照护的需求。成立市级和16个区的早教中心,依托幼儿园、街镇综合服务设施、托育机构等不同场所,在各街镇设立900多个科学育儿指导站,形成由教育、卫生健康、妇联等多部门合作的“1+16+X”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本市的托育服务以普惠为导向,鼓励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目前全市有60%的托育服务资源为普惠性资源。市教师教育学院(市教委教研室)、市早教中心等部门专门制定幼儿园托班和托育机构一日生活指南,在日常教研活动、教师和保育人员培训中加强对保教和照护工作的研究和实践。

下一步,市教委将结合《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托育服务管理文件进行修订并及时发布,对托育机构的设置标准、服务内容等进一步完善;研制发布《上海市0-3岁儿童发展指南》,进一步指导各级各类托育服务机构、幼儿家长更加科学地养育、照护0-3岁幼儿的健康发展。

二、关于“适时拓宽‘工作站式’托育圈,做实便利就近选择服务”的建议

本市鼓励企事业单位、园区等举办面向本单位、本园区职工子女的托育机构。中国商飞集团已在浦东新区、徐汇区、闵行区等区利用自有场地,开设4家托育机构,为集团职工子女提供普惠性的托育服务。2022年,全市启动社区托育“宝宝屋”建设,静安区大宁路街道在创意园区和商业中心设置“宝宝屋”,为园区和商圈内工作的白领提供临时照护服务。

下一步,上海市将社区托育建设纳入“15分钟生活圈”规划中,根据各街镇的幼儿数量和现有资源,设置形态多样的“宝宝屋”,为适龄幼儿的家庭提供便利就近的照护服务。

三、关于“完善服务安全管理质量体系,做优每一个托育服务细节”的建议

《条例》明确要求,托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食品药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完善物防、技防设施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儿童在园在托期间的人身安全。出入口、儿童活动场所、休息场所等区域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监控记录至少保存90天。本市备案的托育机构均须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接入各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以便开展日常巡查。卫生健康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相应的安全质量监管体系。此外,《条例》明确了托育服务机构的综合监管机制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完善服务安全管理质量体系提供了法律保障。

下一步,市教委将对托育服务管理文件进行修订并及时发布,对托育机构的安全防护、质量保障和综合监管等内容进一步细化。

四、关于“提供专业培养,规范稳定队伍建设,做专业新时代所需人才培训”的建议

自2018年起,市教委委托上海开放大学开展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培训,累计为超过2万人次的各类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提供免费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培训,每人不少于72课时,其中职业道德不少于40课时。指导托幼协会开展保育师、育婴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022年,指导各区申报首批保育带头人工作室,举办首届保育技能大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关于本市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劳动者获得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下一步,市教委将指导行业协会出台保育员最低工资指导价,并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进一步明确资格认定考核补贴标准和制度,吸引更多的从业人才,增强职业的稳定性和凝聚力。继续开展保育带头人工作室申报和保育技能大赛,构建人才技术展示与专业引领平台,提高保育队伍的尊严、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上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