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03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27 字体 [ ]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针对校园贷问题设立政府助学引导基金及开展公益诉讼试点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教委高度重视防范校园贷风险有关工作,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预防学生陷入“校园贷”“套路贷”风险,统筹治理“校园贷”乱象,加大学生资助力度。

一、关于“校园贷屡禁不止”的建议

一是加强校园推介活动管理。要求各高校对进入校园开展推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进行严格把关,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严厉查处不良借贷代理行为,一旦发现及时予以清理,涉嫌违法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二是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印发新生安全报道指南,将新生安全教育服务工作前置到学生家庭和家长。每年在上海市大学生在线安全教育及考试系统中不断完善金融安全知识的相关内容,实现对上海市大学生加强防范校园贷安全教育的全覆盖。举办大学安全知识竞赛,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要求各学校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双微”平台进行防范校园贷相关宣传,提升学生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

三是强化多方协同,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会同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市银监局、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等部门形成共治共管的打击防范校园贷和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联动工作机制。先后与多家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共建,积极向广大师生推广金融安全与反诈知识,创新宣传活动形式,不断扩展安全宣传渠道。

四是统筹治理“校园贷”乱象。根据原银监会、教育部等六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组织各区对相关平台进行排查整治,督促平台按照“压存量、停增量”的要求,稳妥有序化解校园网贷业务风险。同时,经各区小额贷款公司主管部门排查,截至目前,未发现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开展校园贷业务。此外,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已将校园贷列入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年度现场检查内容。

五是切实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助学贷款是本市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近年来不断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持续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以政府资助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奖助贷免勤补减”多元政策相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

二、关于“设立政府助学引导基金”的建议

我们将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加强政策研究论证,探索设立政府助学引导基金,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解决学生贷款难问题。同时,注重加大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感谢您对上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