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80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10-27 字体 [ ]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上海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上海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指导意义。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法治中国建设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必然要求,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下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的现实需求与组织保障。近年来,市教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上海市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有关要求。诚如您所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与就业体系还需进一步统一完善,我们将积极予以采纳,加快上海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

一、关于“建立协同育人机制”的建议

本市致力于建立协同创新的实践育人机制。5年来,市教委实施高校学生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资助在沪高校大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鼓励高校积极拓展选派渠道,扩大在校生的实习受益面,逐步建立与国际组织相衔接的人才培养、储备、输送、任用机制,使更多的青年学生拓展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加强国际多元文化理解,提升国际交往能力。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高校注重与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等合作,探索与各类法治部门开展“订单式”联合培养,分类分方向制定实习实践教学计划,搭建校社共育人才平台。组织或选派学生参与相关大学生创新项目、参加高水平国际模拟法庭和仲裁庭竞赛,支持学生参加模拟国际仲裁、模拟国际商务谈判、模拟跨国企业合规、模拟法律尽职调查等创新训练项目,组织开展国际暑期学校、国际学术论坛等多样化国际交流活动。

下一步,市教委将继续探索与实务部门开展“订单式”联合培养模式,探索高校与国际组织联合培养模式,推动更多法治人才进入国际组织实习任职,将鼓励指导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等相关高校,进一步深化与相关国际组织合作机制,将人才培养作为合作交流的重要内涵,逐步建立起涉外法治人才的协同育人机制,发挥示范引领效应。

二、关于“推进涉外法治交叉学科建设”的建议

市教委高度重视法治人才培养的机制创新,启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项。研制《上海“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自强计划实施方案》等,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2022年遴选首批9家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探索涉外法治学科专业建设新模式,建设涉外法治课程和教材体系。同时,鼓励指导各相关高校在现有法学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党内法规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开展相关交叉学科建设,形成涉外法治人才交互培养机制。依托已成立的“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联盟”,开展相关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推动各高校学科专业布局的优化调整,推动人工智能法学等法学交叉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

目前,上海高校共有5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14个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法律专业学位点;19所高校设有法学类本科专业,其中19个法学专业、4个知识产权专业、1个监狱学专业、1个国际经贸规则专业、1个社区矫正专业。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获得“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实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建设单位。

下一步,本市将支持高校设置国际法学相关一级学科、涉外法治相关二级学科、交叉学科和涉外法治相关目录外本科专业,支持具备条件的涉外法治院校开展涉外法治相关一级学科博士点联合招生培养、增设涉外法治相关法律博士专业学位、跨校开设复合型双学位人才培养项目等。

三、关于“创新人才选拔机制”的建议

本市积极开展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建设,明确要求各高校要创新涉外法治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探索实行更加科学开放、更加灵活高效的招生审核制度,视情况在高考自主招生、硕士/博士点招生、研究生推免等工作领域享有更大自主权,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学制改革。目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推免已成为优秀学生脱颖而出的重要渠道,受到社会各方面广泛肯定。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可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报名的工作规定,结合高校实际情况,积极制定推免工作政策,鼓励推荐免试生报考国家需要且生源紧缺的学科专业,推动相关专业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

下一步,市教委将远近结合、统筹推进、科学制定涉外法治人才一体化招生培养计划。近期,积极探索从上海各高水平法学院校本科三年级、研究生一年级在校生和在职优秀青年法治人才中遴选一批优秀学员,进入涉外法治人才专训班开展集中培训;中期,统筹指导涉外法治基地建设高校根据各校特色、充分依托共建资源,实施覆盖完整人才培养周期的改革方案,形成本硕博一体化培养;长期,进一步前移人才选育环节,贯通人才成长通道,选拔一批具有多语种或非通用语种特长、对法律学习有浓厚兴趣的中学生作为储备人才,力求10年内形成高质量涉外法治人才储备和输送的长效机制。

四、关于“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的建议

近年来,本市关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师资队伍与课程体系建设。以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联盟等为抓手,依托本市司法部门、国际组织等实务部门,组建上海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专家委员会,培育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师资队伍。同时,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等高校积极建设法治课程体系,加强国际化课程,建设精品案例课程和实务课程。上海交通大学的《国际经济法》、上海海事大学的《票据法》、上海财经大学的《国际经济法》、华东政法大学的《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总论》《国际私法》、复旦大学的《宪法学》等课程获批国家级一流课程。 

下一步,本市将继续深化涉外法治师资队伍建设与课程教材建设。面向全球高校和实务部门建立涉外法治师资库,注重引进兼具国内与涉外法律知识、具有涉外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或国际组织工作经历的实务专家担任教师,支持教师到国际组织、涉外法律部门挂职交流。同时,建立涉外法治课程和教材研究中心,增设涉外法治相关的法律理论与实务课程模块、通识类课程模块和外语类课程模块,编写和出版一批高质量教材。继续落实《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先建设、重应用、后认定”的方式,建设法学相关课程在内的市级重点课程和一流课程。

感谢您对上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