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4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8-16 字体 [ ]

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家庭教育学分银行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我委长期以来都将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之一,积极推进。你们的建议对进一步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制定建立市区校家庭教育学分银行的指导意见”的建议

我市已于2010年9月委托上海开放大学研究筹建学分银行,2012年7月成为国内首家省级学分银行。终身教育学分银行致力于为每一位市民建立贯穿学习生涯终身的、唯一的学习成果积存、认证和转换的终身学习账户。同时,在上海市学校“十四五”德育发展规划中已经明确将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学分制纳入规划之中。下阶段,我们将“以家庭教育学分银行为基础,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纳入市政府决策咨询重点课题征询选题,在“十四五”期间,以课题为引领,以上海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为重要依托,通过制度设计,将家庭教育的各项学习成果纳入市民终身学习账户。与有关部门、市区学校合作,以非学历教育成果积存和认证方式,为市民提供家庭教育学分认证和转换的服务,推进本市家庭教育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课程构建,强化父母主体责任,探索实践家庭教育学分制”的建议

我委一直将构建系统化的家庭教育培训体系作为家庭教育工作顶层设计的重要内容,上海在全国最早推出了《上海市0-18岁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试行),我委还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团队研制了《0-3岁婴幼儿成长与发展指南》。《指导大纲》和《指南》帮助社会和家长进一步明确了各年段孩子身心发展特点,以及家庭教育重点,并给学校提出了相应的各年段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形成了家庭教育指导系列,为实施分年段家庭教育指导,提升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供了重要依据。2019年,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我委联同市妇联组织开展了对各区域的专题培训,及时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进一步科学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培训体系,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下阶段,我委将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家长家庭教育的新需求,依据《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要求,联动高校学者、开放大学、学会、协会等专业机构启动《上海市0-18岁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修订,进一步完善系统化的上海家庭教育培训体系。

三、关于“途径拓展,发展网上家长学校及课程,建立政府主导的家庭教育协同机制”的建议

上海教育系统形成了市教委、市妇联、市文明办、团市委、市未保办等相关部门横向密切合作的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市教科院、开放大学、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德育研究协会等专业机构也分工合作,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专业指导。积极推动构建市、区、街镇、学校纵向联动、多方共同参与的家庭教育网格化服务体系,形成了“3+16+X”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3”指在市教科院、开放大学、奉贤区分别建立的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16”指16个区家庭教育研究和指导中心和早教指导中心;“X”指线上线下家长学校,及每个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共计近3400个、早教指导站846个),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格化”建设,切实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五进”(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楼宇)。目前,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实现家长学校覆盖。我委充分重视和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推进“互联网+”家庭教育指导,依托“东方教育时报”“上海学校心理”等官微平台,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优质资源推送。创立了“育之有道”APP、育儿周周看的彩信和短信推送服务等,实现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全覆盖 。我委还积极推动东方电视台、上海教育电视台等媒体,摄制《教子有方》《一起来成长》等电视节目,打造家庭教育荧屏课堂。2019年启动建立了“网上家长学校”,探索建立远程家庭教育服务网络,为家长提供便捷、个性化的指导服务。2020年初,我委又在上海开放大学成立了首个“上海市家长学校”,并在浦东、长宁、杨浦、静安、奉贤区设立第1批的5个分中心,通过网上直播或录播的方式,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各区域也结合自身区域特色,积极研发面向本区域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信息化平台,如闵行区的“启·家”家庭教育指导APP等。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拓展途径,会同相关部门,集聚各类资源,比如法官、检察官说法等以案释法资源,开展好家长学校在线课程。

四、关于“科学管理,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的建议

2017年,市教委、市妇联、市精神文明办、市未保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家庭教育工作长远目标与近期的实施目标紧密结合,从强化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构建家庭教育指导的服务体系、形成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网络三个方面,明确了深化家庭教育工作中家长、学校、社会的各自责任和主要任务。下阶段,我们将配合市妇联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工作。

五、关于“科学评价,将家庭教育质量纳入政府教育督导清单”的建议

我委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自《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颁布后,就将家校协同育人纳入上海市对区政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督导评估指标,强化政府在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主导责任。同时,积极指导各区教育督导部门在开展对学校的综合督导中,将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运用多种手段分年段有针对性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丰富学校指导服务家庭教育内容、形成家校育人合力等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引导学校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主阵地功能,促进家校协同。市精神文明办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融入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网络。下阶段,市教育督导部门在教育督导标准建设工作中,将加强家庭教育纳入上海市基础教育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学校进一步提升家庭教育指导的能力和水平。

感谢你们对上海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