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职业教育重点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AA4305009-2023-002             发布日期:2023-08-02字体 [ ]

沪教委职〔2023〕29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各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聚焦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上海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协同育人机制,加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育国家和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经研究,市教委决定开展2023年上海职业教育重点教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目的

面向全市普通本科高校和职业学校,倡导教学成果培育与教改项目立项相结合,通过项目立项支持开展研究与实践,提前谋划培育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的职业教育教学成果。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要求:重点项目代表建设高质量职业教育、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反映近年来国家和上海市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探索与成果。

2.主要内容:重点项目可围绕思政育人、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动职业教育教育教学改革、优化调整专业布局、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推进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

3.基础条件:重点项目应有较好的研究和实践基础,预期可以取得较好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成果,具有申报高级别(市级一等、特等乃至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潜力,有推广价值,能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起示范和引领作用。

4.学校支持:学校应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研究和实践周期,一般为2年。学校应为重点项目提供人力、财力、政策上的支持和保障。

三、立项办法

1.2023年市教委计划立项支持重点项目80项,其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本科高校申报职业教育项目)48项、中等职业教育32项,各校立项额度主要根据2022年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获奖情况分配。

2.实行限额申报,各高等职业学校(含职业本科)申报不超过3项,各普通本科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相关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不超过2项。各校根据申报要求,认真组织遴选确定重点项目,经校内公示后报市教委,不得超额推荐。

3.市教委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发文公布2023年重点项目立项名单。

四、材料报送

1.材料要求:学校公文、《上海职业教育重点教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及《上海职业教育重点教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

2.报送要求:本次重点项目申报材料通过在线平台填报。请高等职业教育申报登录“上海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建设评审系统”(http://ps.shgzjz.net),填报指南和相关申报表格可在平台上下载。中等职业教育申报登录“上海中职教改项目评审小程序”,按照提示填报。

3.平台填报开放日期为8月21日至8月27日。逾期平台申报通道将关闭。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等职业教育   市教委职教处 马骏,23116721

市教科院       李冲越、钟华,54061394、64169469

中等职业教育   市教委职教处 黄蕾,23116717

市教育评估院   刘磊,54041073

 

附件请至上海教育网站 http://edu.sh.gov.cn/ 下载

附件:1.2023年上海职业教育重点教改项目申报书

          2.2023年上海职业教育重点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7月17日





抄送: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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