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安全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索取号:AA4315002-2023-004             发布日期:2023-08-30字体 [ ]

沪教委青〔2023〕14号


各区教育局:

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确保开学前后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筑牢新学期校园安全防火墙,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将继续在开学第一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周”活动,强化安全教育,细化安全管理,防控安全风险,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

(一)组织收看《公共安全教育开学第一课》(第十二季)电视公开课。该季公开课聚焦校园安全及公共安全,围绕体育活动安全、用餐安全、交通安全以及地震逃生等方面,通过知识讲授、情景演绎、行为示范、现场体验等形式,细致、生动、形象地传授运动安全、安全文明用餐、出行安全、地震灾害应对等知识和技能,是中小学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生动一课。该季公开课将于8月31日(星期四)18:00在上海教育电视台播出,各中小学要通知师生员工准时收看,倡导低龄学生家长陪同孩子共同观看。学校可在开学后适当时间,在校园里安排回放,提高安全教育覆盖面和普及率。

(二)开展常态化安全教育。要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本市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行为指南教材内容,针对区域实际和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开展交通安全、火灾防范、治安防范、运动安全、网络安全、防溺水等针对性安全教育。要强化学生上下学时段步行、骑行和乘车安全教育,指导学生遵守“一盔一带”要求,倡导骑自行车上下学佩戴自行车头盔。要开展校园突发火灾、暴力入侵、地震等应急演练,校车使用学校要开展校车突发事件逃生演练,倡导寄宿制学校开展住宿生夜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二、细致落实校园风险防控要求

(一)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除。要按照市公安局、市教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开放学校和培训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沪公通字〔2023〕47号)要求,对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大排查,紧盯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实验室危化品安全、校舍建筑等重点领域,深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开学前100%清零隐患,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强化校园治安防范。学校要规范聘用校园保安,保安应具有有效的上岗证和培训合格证。学生上下学时段,要按规定配足配齐校门值守保安,非学生上下学时段,要确保校园封闭管理。要对视频监控等技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好用管用。要开展生生、师生及家校矛盾排查,及时化解和消除各类矛盾纠纷。

(三)防范校车安全事故。校车使用学校要在开学前对校车车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逃生锤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验,确保校车安全性能。新辟校车线路或有改变的校车路线,建议驾驶员提前熟悉。要加强校车驾驶员特别是新上岗驾驶员交通法规和规范驾驶教育,对乘坐校车学生开展针对性教育,保障校车运行安全。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区学校安全中心建设,完善常态化视频巡查、实时监控等工作机制。

三、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一)规范作业管理及各类测试。各中小学不得以暑假作业是否完成作为新学期注册依据,重申开学2周内不得组织纸笔测试,不得随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二)加强关心关爱。一是各中小学校要在开学前完成入学新生及需特别关注学生的家访工作,了解学生家庭生活情况,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二是在开学前后至少开展1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提升学生自我心理危机防御能力。三是认真实施全员导师制,在暑假及开学前后,导师要通过线上或线下等途径,关心结对学生思想、情绪、生活状况,给予学生关心关爱,做好重点关注学生的关爱帮扶和心理干预。四是要指导学生开展同伴互助,发现同学有闷闷不乐等异常表现,及时报告老师,陪伴并安慰同学。

(三)加强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学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交流分享家庭教育经验,提升家长识别、应对子女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与能力,指导家长在开学前后密切关注孩子情绪心理变化,有效开展亲子沟通,帮助孩子调整作息时间,陪伴孩子多亲近自然、多晒太阳、多运动,元气满满迎接新学期、新成长。

(四)做好危机干预。重点关注开学后有异常情绪及行为的学生,予以适切的援助或家庭指导,对需要专业指导的学生或家长,可提示他们拨打962525心理咨询热线和各区24小时心理热线,或到相应心理健康指导机构寻求帮助。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8月23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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