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

索取号:AA4307003-2017-004             发布日期:2017-03-17字体 [ ]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及教育部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维护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公平,市教育考试院制定了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