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第三期)上海市中小学文化艺术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索取号:AA4310007-2021-005             发布日期:2021-09-17字体 [ ]

沪教委体〔2021〕40号


各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名师名家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高本市中小学艺术教师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和《上海市文教结合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中小学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第三期)上海市中小学文化艺术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促进本市中小学和校外教育单位文化艺术项目建设,积极引进知名文艺名家或文化创意人才,建立更加开放的、跨学科统整的文化艺术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发挥本市文化与教育的资源优势,双向促进文化、教育事业共同发展,以“专业成长、示范引领、教学研究、共同发展”为宗旨,全面提升本市中小学美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双向支撑本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和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

二、申报条件

(一)综合素质过硬。申报者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精神内涵,以立德树人为己任,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热心教育事业,奉献服务意识强,德艺双馨。

(二)专业能力突出。拟申报的名师工作室主持人需是具有校内外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文艺名家、传统文化领域知名人士或当前文化艺术领域紧缺的创意人才,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认同度,在全社会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

(三)社会资源丰富。拥有丰富、优质、可靠的社会资源,如专业资源、专家资源、教学资源等,拥有较强的统筹组织能力,能将社会资源转化为培训资源,服务于名师工作室的建设。

(四)满足其他条件。申报者确保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工作室建设,确保工作室能够按照目标和工作方案推进各项工作,完成年度任务。申报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已连续担任两期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原则上不再申报。

三、申报项目

工作室申报项目应为在本市中小学有较大推广需求、价值以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艺术项目。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学校美育重点建设内容以及中小学实际发展需求,2021年,将对以下艺术项目进行重点建设:合唱、舞蹈(含芭蕾)、书法(含篆刻)、戏剧、戏曲、美术绘画(含创意设计)、器乐、影视、非遗传承等。

四、资助金额

每个工作室每年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实际资助金额以财政评审结果为准。

五、建设标准

(一)硬件标准:名师工作室原则上设在各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或少年宫)内,所在单位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支持(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

(二)人员组成:主持人1名;特聘顾问至少2名,其中1名是教育专家;工作人员3-4人,由主持人选定。

(三)名称和届期:名师工作室以主持人和某一专业命名,规范名称为“上海市中小学xxx(人名)xxx(专业)工作室”。工作室实行届期制,本届周期为2021年11月-2022年11月。

六、工作任务

名师工作室由主持人全面负责,完成工作室各项工作任务。届期内工作室主要工作任务为:

(一)推动文教深度融合。依托名师工作室,加强文教、市区、区域与学校间的交流与合作,带动全市中小学艺术教育和学校发展。以工作室为纽带,大力推进学校教育与文化领域的深度融合,不断推进文教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训、资源共享、人才共育。

 (二)加强专业教师培养。工作室要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面向本市中小学招募教师学员25名左右,全年开展集中培训活动不少于10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以专家讲座、专题讨论、艺术观摩、社团指导等方式,使工作室成为“名优特”艺术教师切磋教育教学艺术、开拓创新的舞台,不断提高专业教师的艺术素养、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

(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名师送教或建立基地校等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面向全市中小学尤其是五大新城学校、郊区薄弱学校开展社团建设、教学研讨、学生培养等指导活动。建设期内建立基地校不少于2所;赴基地校开展专题指导活动不少于4次。

(四)注重优质资源建设。充分发挥工作室的资源优势,建设可用于学校教育教学的优质资源,如读本、资源包、线上课程等。名师工作室专题文章、教学课例、研究报告、指导课程、教学课件等各类原创资源达到5份以上。

七、遴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区教育局应对照要求,结合区域实际,组织相关学校及青少年活动中心(含少年宫)进行推荐、申报。

(二)材料审核。由市名师工作室项目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

(三)现场答辩。初审合格的工作室,由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现场答辩考核。

(四)认定授牌。审核通过的工作室,由市教委批准认定并授牌。

八、项目验收

对名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半年为一个考核周期。由项目管理办公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抽查和验收。主要检查内容为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周期届满时,将对工作室实行年度考核和届满终期考核。

九、支持保障

(一)组织管理。由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成立名师工作室项目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具体负责工作室的遴选、管理、指导与考核等工作,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业务指导和平台支持。

(二)绩效管理。工作室每年要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并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报送绩效报告,内容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建设成果等。项目管理办公室将邀请专家、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其建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三)区域支持。各区教育局、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含少年宫)、学校要密切关心并协助工作室的建设与发展。对工作室提供场所、时间、人员等支持,对团队成员开展工作室活动适当认定工作量。

(四)经费管理。市教委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对工作室予以经费、政策支持。工作室项目经费由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统筹管理,并实施质量监控。工作室所在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含少年宫)负责各工作室经费的日常管理和使用,经费使用要合理规划、建立台账。

十、材料报送

各区教育局按照项目申报条件自愿组织申报,原则上每区限报1-2个,按要求填写推荐申报表(见附件)。所有表格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推荐单位盖章),于2021年9月20日(星期一)前报送至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mingshigzs@126.com;纸质版寄送至长宁区中山西路1247号2号楼315室)。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21-62318283

 

附件:2021年(第三期)上海市中小学文化艺术名师工作室推荐申报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