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本市学校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首批布局项目及做好相关建设发展等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AA4310007-2021-004             发布日期:2021-08-11字体 [ ]

沪教委体〔2021〕34号


各区教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本市学校美育工作改革发展,提升青少年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自2019年起,本市相继印发《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体育艺术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中小学艺术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以下简称“‘1+1’文件”),组织开展学校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近期,经各区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决定在大同中学等66所高中阶段学校布局首批中西器乐等66个艺术“一条龙”项目(见附件1),现就相关发展建设等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化对学校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建设学校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是本市在总结多年学校美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遵循教育规律和美育规律,为进一步落实全面育人目标所开展的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等最新要求,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学校美育的普及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要高度重视学校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做好项目布局、发展建设及招生培养等各项工作,加大投入保障力度,依托社会专业力量,不断提升学校美育育人成效,形成区域及全市的示范引领效应。同时,各中小学校均应开设3-5种以上艺术项目,创建形成“一校多品”,建设校园美育文化,实现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

二、做好首批学校艺术“一条龙”项目布局单位构建及建设工作

各区应按照“1+1”文件等要求,组织布局首批“一条龙”项目的高中阶段学校按项目与一定数量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构建形成基本布局单位。相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遴选应基于区域发展基础、特色及资源配置情况,布局时应兼顾相应学校的对口入学范围等情况,促进资源共享及衔接培养。原则上,在布局“一条龙”项目时,小学阶段学校应基本实现全覆盖。各区要统筹协调“一条龙”布局学校围绕所布局项目,加强优质美育课程、高质量美育师资、优质场地资源等共享,定期组织集中备课、研讨及排练,共同推进相关项目高质量发展。要不断探索完善各校协同推进的有效模式,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掘一批引领效应突出的“龙头”学校。

三、做好第二批学校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布局及建设等工作

各区要按照均衡发展与特色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区域内学校美育资源,在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普通高中等高中阶段学校中开展学校艺术“一条龙”布局工作,健全面向人人的教学、排练及展演体系,并为艺术骨干学生的成长搭建平台。原则上,每所高中阶段学校布局1个项目,每区布局3-5个项目。以中西器乐、合唱、舞蹈、戏剧、美术等重点项目为主,兼顾具有区域发展特色的推进项目。鼓励各区结合实际情况,参照首批高中阶段学校与相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构建形成“一条龙”布局单位的做法,促进学校间资源共享,形成系统的培养体系。鼓励各区加强文教结合,建设“艺术特色学校”,加强美育特色建设,建立健全艺术骨干学生早期发现和培养机制。

鼓励各区校外教育单位结合实际建设艺术特色品牌,并加强与所在区域中小学的沟通协作,强化区域内优质师资、场地等资源共享,进一步完善学校优秀艺术人才多元培养和发展机制。

四、进一步提升“一条龙”学校全面育人能力

各“一条龙”学校要以布局项目为重点,坚持面向人人,完善“艺术基础知识与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促进学生美育素养水平提升。坚持提质增效,配备专业教师,定期组织研训,开展科学排练。加强学生艺术团建设,坚持辐射引领,定期集中排练,丰富展演活动,加强校际资源共享和学段间培养衔接,为有兴趣和潜力的艺术骨干学生搭建发展和展示平台。各区应指导各相关“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做好三年发展规划、专业测试方案研制等各项工作,有条件的区要统筹各相关学校开展统一专业测试。学校要制定有针对性的艺术骨干学生培养方案,实现多元发展。同时,做好面向家长和社会的宣传,做好面向学校师生的培训工作,确保相关招生工作规范、稳妥、有序进行。

五、需各区报送的材料及相关时间节点

(一)2021年7月底前,报送首批“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以所布局项目为重点,围绕课程、排练、展演、人才培养及保障等制定的三年发展规划。

(二)2021年8月底前,报送与首批“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按项目组成基本布局单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名单及项目等信息,经同意后由各区发布。

(三)2021年9月中旬前,报送第二批高中阶段学校名单及项目,经同意后统一发布。

(四)2021年9月底前,各区组织报送各“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招收艺术骨干学生专业测试方案。

市教委将对各“一条龙”学校制定的人才培养基础、三年发展规划及专业测试方案制定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一条龙”学校及项目定期调整和统筹安排年度招生计划等的重要依据。

以上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均报送至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联系人:柏老师,联系电话:62525192,邮箱:shysytl@126.com,联系地址:长宁区华阳路112号1号楼401室)。

 

附件:1.上海市学校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首批高中阶段学校名单

2.上海市学校艺术“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第二批高中阶段学校申报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