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索取号:AA4204021-2022-006             发布日期:2022-03-23字体 [ ]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2022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部署,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聚焦民生关切的教育重点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服务、监督以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功能效应,全力服务上海教育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优化工作流程,夯实工作基础

1.强化公文备案和集中规范公开。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定期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并在市教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强化公文分类展示,持续调整优化主题划分,坚持数据同源,确保分类准确,便于查阅。及时在市教委门户网站上公开公文,做到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并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

2.做好法定公开内容日常维护。落实专人专责,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政策文件栏目增设单独的搜索功能,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分列。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3.提升依申请办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工作。在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二、完善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4.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强化解读材料质量管理,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确定解读重点。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合理确定解读渠道,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新闻发布会等解读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依托“一网通办”市民主页,继续开展教育领域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的精准推送工作。强化推送结果效应分析,持续提升推送政策的含金量和点击率。

5.做好日常社会关切回应和互动。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市教委门户网站政策发布页面开放网民留言功能,收集社会公众对政策的意见建议,并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解答政策咨询。对公众反映集中的问题,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进行回应。优化网上咨询功能,及时对相关留言进行答复。推动网站知识库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知识库、专业知识库的共建、共用、共享,提高政策咨询类留言的答复质量。规范健全留言选登机制。定期梳理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库,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问题。

6.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和全流程公开。继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确定市教委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通过座谈会、听证会、民意调查、人民建议征集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一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视情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公众代表等列席市教委主任办公会,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

7.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本市教育工作实际,聚焦公众广泛关注的重要工作或社会热点,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在全市政府开放月(8月),集中开展线下开放活动。


三、聚焦重点领域,增强工作实效

8.优化招生考试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及时发布中考、高考相关政策,做好招生改革相关文件的政策解读。

9.加大托育服务信息公开。做好《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等文件的公开发布。完善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增60个普惠性托育点”专栏建设,更新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和实施效果。进一步提高托育服务信息公开覆盖度和家长查阅各类托育机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信息的便利度。

10.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做好《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文件的公开发布。完善培训机构监管,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等信息集成式公开,向公众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

11.推进义务教育“双减”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畅通市、区“双减”工作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关注的“双减”典型问题,深入开展核查,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好本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政策发布,指导各区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小学初中全覆盖、公办民办全覆盖。

12.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指导高校做好高校基本目录的维护清理和高校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高校信息公开年报编辑质量,全方位展示工作效果。


四、探索标准化建设,扩大成果应用

13.创新抓好目录体系建设和运用。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自查自纠,及时更新需要调整和新增的事项,进一步优化目录内容。在出台教育全领域基本目录基础上,抓好条线工作指导,重点做好市、区两级教育部门事权区分衔接,确保业务和办事信息全面、系统、准确公开。聚焦办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强化政务数据落地共享,加快工作成果开发应用。围绕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等综合性公开产品。

14.加快完成公共事业单位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教育部出台相应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后,制定本市教育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并对外公开,督促相关公共事业单位研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


五、拓展平台渠道,提升服务质量

15.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加强市教委门户网站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围绕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提升网站普查全面性和科学性,根据栏目内容分类分级设置更新要求。强化面向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定人群的服务能力建设,完成政府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

16.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政府网站的稿源互通。提升“上海教育”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优化服务互动功能,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


六、加强指导考核,提高业务能力

17.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务公开负责部门牵头推进、各相关部门协调共进的工作机制。市教委主要领导年内至少专门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

18.完善工作队伍建设。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领导和工作联络员,保持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基本稳定。对市教委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分级分类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做好各区教育局、各高校等信息公开工作条线指导、培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准确传达到教育系统基层单位。

19.强化工作监督和评估。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等对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强日常公开数据收集和分析,依法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过程管理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