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编制的《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教育装备配备指南(高中分册)》(试行稿)的通知

索取号:AA4304005-2021-005             发布日期:2021-08-02字体 [ ]

沪教委基〔2021〕34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意见》以及《市教委等十部门关于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规范和引领上海市普通高中教育装备的科学配备,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组织编制了《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教育装备配备指南(高中分册)(试行稿)》(见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供高中阶段学校试行。

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将根据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内容编制各学科教学仪器目录,并通过装备中心网站分批发布,结合教学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目前已发布高中物理、化学和生物学3门学科必修教材中所有实验活动的教学仪器目录(见附件2)。

试行过程中如有建议和意见,请及时联系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基础教育装备管理科。

 

联系人:孙爱青、邵晨;联系电话:56988006*8056、8065

 

附件:1.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教育装备配备指南(高中分册)(试行稿)

2.上海市普通高中物理、化学、生物教学仪器配备目录(2021版,必修)

附件1、2下载地址:https://shjyzb.edu.sh.cn/etecsec/ycd7(装备中心网站/标准建设栏目)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1年7月19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