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学阶段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的意见

索取号:AA4304002-2013-009             发布日期:2013-08-07字体 [ ]

    为深化本市中小学课程与教学改革,切实减轻小学生尤其是低年级小学生的学业负担,经研究,市教委决定自2013学年起,在全市重点推进小学一、二年级“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并逐步扩大至小学中高年级。现就相关工作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