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取号:AA4306012-2022-001             发布日期:2022-10-12字体 [ ]

沪教委高〔2022〕37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决策部署,积极落实上海市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新时代上海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等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以下简称“涉外法治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充分发挥上海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以“坚持需求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开放办学”为原则,在上海高校建设若干个涉外法治基地,积极打造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示范区,培养和造就大批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了解我国国情、具有全球视野、熟练运用外语、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二、建设任务和举措

(一)探索涉外法治人才专门化培养模式

创新涉外法治人才选拔和培养机制,实行更加科学开放、更加灵活高效的招生审核制度,视情况在高考自主招生、硕士/博士点招生、研究生推免等工作领域享有更大自主权,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学制改革。探索涉外法治学科专业建设新模式,建设涉外法治课程和教材体系。深化协同创新的实践育人机制,加强与相关涉外法治实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联动,开展“订单式”联合培养。探索高校与国际组织联合培养模式,开设国际组织实务课程,加强国际组织职业发展规划,推动更多法治人才进入国际组织实习任职。

(二)建设高素质涉外法治师资队伍

坚持全球视野、国际标准,强化大数据赋能人才精准画像,面向全球高校和实务部门建立涉外法治师资库。创新人才选聘机制,选拔国内外优秀教师作为课程主讲教师。推动国内外教师双向交流,支持教师到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开展中长期访学进修,支持教师到国际组织、涉外法律部门挂职交流。强化国际化教学能力和教学技能专项培训,以高层次教师队伍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制定全新的人才聘用、薪资、评价与管理体系,吸引国内外优秀教师人才投身涉外法治培养和研究工作。

(三)加强涉外法治理论研究

加强涉外法治理论研究和智库建设,围绕立法、执法、司法等涉外法治领域需求,组织开展涉外法治基础性、前沿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实施国际法、国别法、比较法、中国法域外适用等涉外法治重大研究项目攻关,每年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更有效支撑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涉外法治高端智库,积极发挥智库在政府决策、法律咨询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智囊团作用。

涉外法治基地建设周期为4年,市教委给予相应投入,同时对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考核,4年周期结束前进行建设成效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的可进入下一建设周期。

三、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主体为本市各本科高等学校。

(二)申报高校法学(法律)学科专业基础良好,相关学科专业在全国高校处于领先地位,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探索,与涉外法治实务部门有合作基础,取得了一定成效。

(三)申报高校有意愿承担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理论研究和智库建设等工作,能够严格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委托任务。

(四)申报高校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基地建设,能够保障落实基地建设所需的人员、资金、场地和设备等。

凡有意申报涉外法治基地的高校,请于2022年10月25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申报表》(可从“上海教育”网站下载)纸质版本(一式7份)送交市教委高教处,同时发送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市教委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申请高校需进行陈述和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能武,朱俏逍

联系电话:23116725,23116730

电子邮箱:qiaoxiaozhu@shec.edu.cn

 

附件: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申报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2年9月23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

全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