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上海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索取号:AA4306010-2023-008             发布日期:2023-10-31字体 [ ]

沪教委职〔2023〕43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市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市教委研究制定了《关于推动上海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关于推动上海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10月9日

 

 

关于推动上海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的要求,统筹上海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持续优化上海人力资源供给结构,为上海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培养适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市教委制定了推动上海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持续强化政策供给及经费保障。到2025年,上海高等职业教育学校规模结构更加合理,办学形态更加多元,产教融合更加深入,专业布局与上海现代产业体系更加匹配,重点领域技术技能人才供应更加优质丰富,上海高等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级显著提升。

二、工作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以上海现代产业体系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为导向,提升高等职业教育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能级,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对城市发展的支撑力和产业发展的贡献度。

坚持创新发展。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发展主线,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优化产教融合发展环境。

坚持重点突破。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三大先导产业,重点支持与上海“2+(3+6)+(4+5)”现代产业体系紧密相关的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提升专业体系与产业发展匹配度。

三、重点举措

1.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上海重点产业发展、技术能级要求较高的领域,重点围绕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智能制造对本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整合市教委、区政府、行业企业等资源,创新办学机制,多元主体共同建设1-2所职业本科学校,培养扎根生产一线、精操作、懂工艺、会管理、擅协作、能创新的现场工程师。试点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学校“4+0”或“2+2”模式培养。

2.持续推进新型高职建设

支持区政府、行业企业围绕生物医药、健康护理、先进制造等产业,整合资源新建2-3所新型高职。推动相关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落实新型高职在教师招聘、职称评聘、人才引进、国际交流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

3.着力做好高职“双高”建设

推进新一轮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加强对入选新一轮国家“双高”建设院校的支持。持续推进上海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继续支持10所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开展新一轮30个左右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

4.稳步优化职业教育考试招生

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中职生源,在本市高等教育招生总规模内,统筹安排应用型本科高校和职业本科学校面向中职学生的招生计划。探索推动高水平地方高校招收优秀高职毕业学生。探索通过一定比例单招等方式,打通生产一线符合报名条件的高职毕业生就读专业硕士通道。

5.完善中高本硕贯通培养体系

合理优化贯通专业规模,继续在培养周期长、技能要求高的专业领域开展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中本贯通、高本贯通培养试点。优化贯通专业布局,以贯通联合体为基础,根据人才培养质量和招生就业情况,通过招生计划调控、办学条件监测、教学督导评估等方式,动态优化贯通专业点,淘汰办学质量不高、社会需求明显不足、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过低的专业。在贯通联合体内试点通过相关考核程序转读其他中高贯通专业的机制,探索在本科高校实现中本贯通经申请考核转普通专业的机制。

6.持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

保持科学合理的专业规模,以新增、撤销、升级、打造高峰等方式,优化高职学校30%左右专业。新增一批服务三大先导产业、六大产业集群的专业,撤销一批不适应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供过于求、办学质量差的专业,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推进一批传统专业数字化升级改造,持续打造一批高水平专业群。结合高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充分考虑“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布局规模和专任教师比,每所高职学校专业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5个。

7.提升专业体系匹配产业发展能力

开展强响应行动,专业和人才培养及时回应产业发展需求,课程根据行业变化快速更新,实现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开展强供给计划,强化“3+6”重点发展产业专业供给,立项建设集成电路技术、微电子技术、药品生物技术等20个产教融合型专业;强化美好生活产业专业供给,做优一批城市轨道交通类、航空运输类、旅游餐饮类等专业。深化强评价机制,健全专业内部保障体系、专业质量评价和专业预警机制,逐步推动本市高职专业评价全覆盖,建立基于招生计划完成率、报到率、毕业去向落实率的专业预警机制。深化强保障支持,建立高职专业建设会商机制,定期研究人才需求及专业建设,将高职专业优化工作纳入高校分类评价体系,强化产教融合型专业、高水平专业(群)经费支持。

8.推进产教融合试点项目

打造30个以产业园区为基础,联合上海一流高校、职业学校和龙头行业企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上海市市域产教联合体。聚焦三大先导产业、六大产业集群,建设10个上海市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10个上海市开放型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支持高职学校提供场地,龙头行业企业以设施设备、资金投入等方式,与学校在校内共建企业学院、产业学院。支持由学校提供场地场所、企业运行管理,共同在校内打造生产性实践基地。

9.加强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健全上海市“双师型”教师认证体系,到2025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到65%以上。优化校企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完善职业院校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聘请机制和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建设优秀兼职教师资源库和高校企业导师库。推动行业高技能人才赴高职学校授课,每年资助100名特聘兼职行业企业人才授课,年度授课不低于120课时。完善“双师型”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构建教学科研全过程、校企双主体的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推动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原则上专业教师每5年集中赴企业实践6个月,前3个月着重掌握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流程等,后3个月着重熟悉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等。积极培育市级高职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

10.推进国际化信息化“两翼”发展

坚持“教随产出、产教同行”,立足学校骨干(特色)专业,打造若干所具有中国特色、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服务国家“走出去”战略,支持推广“中文+职业技能”项目,开发形成一批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资格认证标准和教学资源装备。支持高职学校搭建具有影响力的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引进国际知名职业资格认证证书。完善上海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不断丰富专业与课程服务中心、虚拟仿真实训中心等板块内容,加强资源的推广应用。推进高职学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

四、保障举措

加强总体规划统筹。优化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布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高职学校自身发展特色,支持以学校合并、托管并入、校区置换、隶属关系调整等方式,加强高职学校、中职学校资源优化整合,打造更高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不断优化高职学校院校布局空间,提升办学条件。

加大多元经费投入力度。持续提升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和生均拨款水平,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经费投入机制。推动区属、行业举办的新型高职切实保障人员经费基础上,五年一贯制中职阶段学生按市属高校生均经费一定比例予以投入。积极支持龙头行业企业兴办职业教育,探索公办高职二级学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改革,校企以用益物权、知识产权、资金等形式共同投入,建设人才同育、就业同促、技术同研、风险同担、成果同享的利益共同体。

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动高职学校面向社会、市场办学,保障高职学校在内设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职称评审、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在绩效核定上给予倾斜。健全高职学校规章制度体系,优化内部治理结构,推进督导评估工作,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抄送: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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