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索取号:AA4320002-2015-001             发布日期:2015-03-27字体 [ ]

    根据《上海市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若干规定》(沪府办〔2014〕18号),民办学校改为直接登记。望各区县教育局加快适应新的管理要求,转变管理模式,创新管理手段,切实做好对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市教委现提出相关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