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整完善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3-09-09 字体 [ ]

  主要有7个方面的调整:
  一是部分科目考试时间和内容的调整:把高三年级语文、数学、外语和思想政治4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从原来的3月调整到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内容限定在课程标准规定的高中前5个学期基础型课程内容范围之内。这4门科目的毕业考试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高三第二学期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按一定权重折算而成。
  二是语文、数学2门科目增加附加题,参加对象仅限于参加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的高三学生。附加题考试成绩不计入相关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也不记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为参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和“深化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的高校开展自主招生,提供更加丰富的考生学业信息。每门附加题考试时间约40分钟,附加题考试范围限定在课程标准规定的高中前5个学期基础型课程和拓展型课程内容范围之内。
  三是所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立全市统一的补考,不再由高中学校组织补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某门科目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在获得成绩后2年内参加该科目的补考,补考仅限一次。补考与每年度该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同时进行。补考成绩只分为合格、不合格。
  四是所有的笔试科目成绩合格分数线以卷面成绩的标准分值划定。
  五是调整部分非笔试科目的成绩呈现方式。信息科技(上机操作考试)和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只分为合格、不合格,合格成绩不再细分为等第。
  六是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高校自主招生录取中的应用。深化高校专科层次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校自主进行技能测试或面试的结果为依据自主招生录取应届高中毕业生,并逐年扩大招生高校和招生计划。积极推动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附加题成绩作为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初试的依据。
  七是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对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检测和诊断功能,通过加强考试结果的分析研究,不断改进教学,促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