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发布日期:2021-04-09 字体 [ ]

2021年三校生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1年我校三校生招生专业与计划(无男女比例限制)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绘画

本科

4年

5人

 

 

八、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外语语种

绘画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11号)关于三校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2021年三校生招生考试。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绘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办法

1. 文化考试时间:

5月15日(星期六)9:00—11:30 语文

14:00—15:40 数学

5月16日(星期日)9:00—10:40 外语

2.职业技能测试:

时间:5月22日(星期六)9:30-15:00

地点:松江区文翔路 2200号逸飞楼美术学院

(考核内容、安排等详见学校官网相关考试规程)

十二、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基于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资格线(资格线以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以职业技能测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职业技能单科测试满分为100分,单科合格分为60分,考生须所有单科合格)。

二、依据录取规则,按招生计划录取。

三、同分规则:职业技能测试总分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文化总分、职业技能测试素描基础成绩、色彩基础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0元/年,收费依据(上视董决字[2019]9号)

住宿费标准

1400元/年,收费依据(沪价费[2005]24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三校生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7820592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iva.edu.cn

招生处(办)官网:www.siva.edu.cn--招生热线

咨询电话:021-67823033

十七、其他须知

考生可关注“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平台内在线咨询。


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副表)

(三校生招生)

 

院校填写

申    明

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及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我校将严格按照经核定备案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并承担教育部关于“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规定的相关责任。

 

院  校  全  称(盖章):

 

院校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意见

相关处室负责人签字

信访办:

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

高等教育处:

民办教育处:

学生处:

国际交流处:

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市教委学生处备案受理负责人: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