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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开展民办三级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专项督导
发布时间:2020-11-26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宝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及《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要求,督促民办幼儿园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响应《宝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中提出的“推进民办三级幼儿园向普惠性幼儿园转型”的战略,进一步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以评促建,提高保教质量及办园规范性。宝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区民办三级幼儿园开展安全卫生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工作由区督导室、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各镇教委共同组织实施。区督导室副主任陆荣林和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刘政担任组长,区督导室幼教负责人和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责任督学及各镇教委相关负责人担任组员开展督导。督导内容包括:依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与要点》中“安全卫生”板块,主要从人员条件、制度建设、健康检查、饮食健康、消毒防控和安全管理五个方面,设计了6个一级指标,细化了38个检测点。

为进一步提高督导效能,督导前,区督导室开展了细致的分类培训,对专家的培训主要围绕“指标解读、信息采集渠道、督导流程及要点、督导报告的撰写”四方面内容;对园长的培训主要围绕“指标解读、自评报告撰写、资料准备、督导流程及要点、督导整改”五方面内容。督导结束后,召开专家研讨会,梳理共性问题,形成《宝山区民办三级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报告》,报送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各镇教委,将书面督导意见送达被督单位。其中,对办园行为严重违规的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到位,按期进行回访核查。

区督导室副主任陆荣林表示,此次幼儿园专项督导以“完善督导机制设计,增强服务指导力度,实现办园行为规范”为主要目标,坚持“分级分类监管、对标统筹优化、解决实际问题”,助力宝山区学前教育从“基本规范”向“优质均衡”发展,脚踏实地做好每一步,推进宝山区学前教育扎实稳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