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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宁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意见书》的函
发布时间:2023-01-17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文  件

沪府教督办〔202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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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长宁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

督导评估意见书》的函

长宁区人民政府:

现将《长宁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意见书》印发给你们。希望你区根据督导评估意见书的建议,巩固和扩大已经取得的工作成绩,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将目前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为迎接国家审核认定做好准备工作。

请在收到此函3个月内,将你区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工作思路和落实相关配套整改的措施,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适时进行督导回访。

联系人:赵雁鸿,联系电话:23116667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3405室,邮编:200003

 

附件:长宁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意见书

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抄送:长宁区教育局、长宁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20日印发